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6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将原《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借款办法》)“一、适用范围”的“1、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修订为“1、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流动资金借款”,具体如下:
原《借款
办法》 修订前相关规定 修订后相关规定
相应条款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范围
(一)凡属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 (一)凡属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
所有下列间接融资行为均列入本办法管理 所有下列间接融资行为均列入本办法管理范
范围,包括: 围,包括:
1、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短期流动资金借 1、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流动资金借款;
款; 2、用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投资方面
一
2、用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投资方 的长期项目资金借款;
面的长期项目资金借款; 3、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用融资工具,如:
3、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用融资工具,如: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发票贴现等;
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发票贴现等; 4、为本条上述3 项所涉及的借款、融资而
4、为本条上述3项所涉及的借款、融资而 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取得综合授信额
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取得综合授信 度等。
额度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
(二)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 机构的借款。
机构的借款。
除上述条款外,原《借款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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