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配合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需要,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订了《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并经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公司上市后生效使用。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正式启用《公司章程(草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现拟将《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5,968,945元变更为417,748,945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将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等工商备案事宜。
本次修订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条 款 原章程草案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第三条 首次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并于 核准,首次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78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万股,并于2019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774.8945万元。
第十八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41,774.894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权激励;
第二十二条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一款第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让或者注销。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四条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第九十六条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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