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9-232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提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1月20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9)。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5:00至2019年12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78-1182号5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适格股东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王光辉先生主持;现场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股东、股东代表,董事长王光辉先生、董事/总经理徐秀丽女士、独立董事樊艳丽女士、监事会主席张文华女士、监事王燕红女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华先生、新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琳波先生、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林沈纬律师、张豪源律师以及各相关人员。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股东出席 13 170,498,864 44.2291﹪
其中 现场投票 6 170,302,369 44.1781﹪
网络投票 7 196,495 0.0510﹪
2、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 9 197,595 0.0513﹪
其中 现场投票 2 1,100 0.0003﹪
网络投票 7 196,495 0.0510﹪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股东代表曾艺娜女士、股东代表汪可涛先生、见证律师林沈纬先生、监事会主席张文华女士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共4项(其中提案1.00包含3个子提案):
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1 关于增选张琳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2 关于增选雷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3 关于增选田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前述提案1.00及其子提案系累积投票提案。前述提案1.00及其子提案1.01系由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创”〕提议,董事候选人张琳波先生由上海中创提名;提案1.00及其子提案1.02-1.03系由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周口城投”〕提议,董事候选人雷康先生、田洪亮先生均由周口城投提名。
前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2019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203)。
提案1.00及其子提案1.01-1.03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现有候选人3名),为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3〉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
3.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4.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
前述提案2.00-4.00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2019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4)、《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8)。前述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中,股东大会审议提案2.00时,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丘国强应回避表决。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1 关于增选张琳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上海中创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名张琳波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请交由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如若当选,其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
1.02 关于增选雷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周口城投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名雷康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请交由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如若当选,其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
1.03 关于增选田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周口城投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名田洪亮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请交由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如若当选,其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
总表决情况:
1.00 候选人 获得选票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的
1.01 张琳波 223,832,752 131.2810811﹪
1.02 雷康 143,715,832 84.2913722﹪
1.03 田洪亮 143,715,829 84.29137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 候选人 获得选票数
1.01 张琳波 120,202
1.02 雷康 120,202
1.03 田洪亮 120,202
张琳波先生、雷康先生、田洪亮先生均各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过半数的选票,均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
2.00 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定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12月9日期间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因受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因素影响及部分目标股份被忽然冻结等缘故,上海中创函告预计无法在既定期限内完成原增持计划,但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拟继续履行增持承诺,并将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6个月,即延期至2020年6月9日。
总表决情况:
2.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95,830,210 99.8980﹪
反对 97,804 0.1020﹪
弃权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99,791 50.5028﹪
反对 97,804 49.4972﹪
弃权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回避表决后)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前述提案时,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丘国强已回避表决。
3.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双方协商,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提供服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经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3万元,该费用包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并取得原审计机构盖章确认的书面函件。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了解和沟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更加自信、独立、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作出客观评价;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总表决情况:
3.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70,404,091 99.9444﹪
反对 94,773 0.0556﹪
弃权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02,822 52.0367﹪
反对 94,773 47.9633﹪
弃权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
为对账户临时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公司拟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总表决情况:
4.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70,404,091 99.9444﹪
反对 94,773 0.0556﹪
0 0.000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02,822 52.0367﹪
反对 94,773 47.9633﹪
0 0.000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林沈纬律师、张豪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张琳波先生简历
张琳波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张琳波先生于2011年7月-2017年2月任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2017年2月-2018年7月担任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年7月-2019年9月担任北京众甫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张琳波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至目前,张琳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琳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雷康先生简历
雷康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金融理财师。雷康先生于2010年5月至2017年5月先后担任周口银行业务拓展部副经理、周口银行个人业务部副经理、中原银行郸城支行行长;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担任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口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雷康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至目前,雷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8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4.83﹪的表决权,雷康先生担任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唯一股东,雷康先生担任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除前述外,雷康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雷康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雷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洪亮先生简历
田洪亮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田洪亮先生于1999年10月至2009年2月先后担任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销售会计主管、宿迁莲花味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3月至2019年2月,担任河南莲花面粉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9年3月至今,担任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田洪亮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至目前,田洪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8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4.83﹪的表决权,田洪亮先生担任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唯一股东,田洪亮先生担任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除前述外,田洪亮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田洪亮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田洪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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