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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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19-093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5:00至2019年1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A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孔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9,257,0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2554%。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6,090,9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878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19-0933,166,1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70%;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45,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1%;
    
    (4)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256,9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45,37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13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孔伟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选举丁孔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256,96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45,378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李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256,96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45,378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丁蓓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256,963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45,381股。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19-093
    
    表决结果:当选。
    
    2.04选举孔伟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256,96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45,378股。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廖骞先生、陈实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3.01选举廖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256,96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45,378股。
    
    表决结果:当选。
    
    3.02选举陈实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256,96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45,378股。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小清女士、刘忠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乐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4.01选举黄小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256,96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45,378股。
    
    表决结果:当选。
    
    4.02选举刘忠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9,256,96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45,378股。
    
    表决结果:当选。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19-093
    
    三、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郭耀森律师、陈红雨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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