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 监事会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提交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钢国际 监事会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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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平 王立东 周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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