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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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9-09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司监事会以逐项审议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为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决定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将在发布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 3 年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若按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全额回购,且回购价格按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7,142,857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499,986,885 股的比例为1.43%。若按回购金额下限2,500万元回购,且回购价格按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571,428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499,986,885股的比例为0.71%。
    
    2019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4,110,639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86,885股的比例为2.82%。若本次按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全额回购,且回购价格按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7,142,85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499,986,885股的比例为1.43%。预计两次回购股份合计数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499,986,885股的比例约为4.25%,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 了 同 意 意 见,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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