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但鉴于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双方沟通和协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公司拟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协商一致。公司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88390414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5.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6.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文森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提前跟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协商一致。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具有证券、期货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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