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1票回避。关联董事刘萍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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