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19-09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9日、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下属公司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下属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中标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站前工程施工和全部工程监理(不含先期开工段站前施工和监理)招标JYZQSG-2标段项目。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交工转来的联合体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747,954,045元。现将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1、法定代表人:徐俏东
2、住所:上城区环城东路4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8M2JUX7
4、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
5、履约能力: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二)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1、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徐中义
(2)注册资本:561515.1511万人民币
(3)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23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00165L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铁路、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水利水电、港口航道、机场、城市地铁、轻轨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公路路基、公路路面、公路交通、桥梁、隧道、铁路铺轨架梁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铁道、公路、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景观工程、环境工程、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和项目管理业务;工程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工程技术、财务咨询及担保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工程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仓储服务、机械制造、修理、销售、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含本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含本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子网络服务,房地产、旅游、酒店的投资业务;经营和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2、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邵文年
(2)注册资本:142,800万人民币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1789G
(5)经营范围:道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船闸、机场、市政、铁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养护、技术服务,地下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咨询服务,材料试验,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的销售,工程机械的修造和租赁(不含起重设备维修),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经营进出口业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联合体分工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作为牵头人,浙江交工作为成员方组建联合体;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不低于本标段投标报价的60%施工认为,浙江交工承担本标段剩余工程施工任务;浙江蛟龙承担其施工范围内符合资质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工程,中铁五局负责本标段其他全部工程。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站前工程施工和全部工程监理(不含先期开工段站前施工和监理)招标JYZQSG-2标段;
2、签约合同价:人民币1,747,954,045元
3、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5、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6、计划工期:1461天。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标段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747,954,045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63%,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进入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有利于公司抓住《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落地实施的战略机遇,服务于“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建设,有利于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本项目合同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协议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风险提示
由于本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安全生产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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