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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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2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敏先生、金放生先生、刘文娟女士、李照球先生、何晓波先生、彭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云彬先生、周定华先生、戴克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能超过6年的相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云彬先生任期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独立董事周定华先生任期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任期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9年12月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新联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南京新联电讯仪器有限公司、南京新联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南京志达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联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瑞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胡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73.6万股,并持有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47.8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胡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放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5月出生,专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南京新联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南京新联电讯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新联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新联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联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南京志达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瑞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新联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新联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金放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5.6万股,并通过持有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金放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文娟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行政总监,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致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文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万股,并通过持有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刘文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照球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南京新联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业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监、市场部总监、管控中心总监、副总经理,南京致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成为电能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志达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联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照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李照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晓波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南京新联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新联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新联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南京新联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
    
    何晓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5.5万股,并通过持有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何晓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设备制造厂副厂长、办公室主任、采购部部长,现任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南京新联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彭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彭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云彬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担任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苏分所副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云彬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李云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定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省电力局科员、科长,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教育培训部副主任,苏州供电公司调研员,于2012年3月退休。现任本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定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周定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戴克勤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3月出生,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律师。曾任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行政总监、总法律顾问,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法务总监,南京华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戴克勤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
    
    戴克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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