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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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9-075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创智一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曹建伟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曹建伟、邱敏秀、何俊、毛全林、朱亮、阮雪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杨德仁、傅颀、周剑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方式投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秋潮先生、杨鹰彪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王秋潮先生、杨鹰彪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解锁期满后办理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股票解锁事宜,上述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08,000股。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上海亿钶气体有限公司、宁波慧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内蒙古亿钶气体有限公司。新设合资公司基本情况(拟)如下:
    
    名称:内蒙古亿钶气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的批发(以上不包括燃气、剧毒化学品、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一般化学品、食品添加剂、环保设备销售;从事气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环保设备设计;机械设备租赁;清洁服务等。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各方出资情况:公司拟现金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上海亿钶气体有限公司拟现金出资1,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宁波慧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现金出资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
    
    以上合资公司基本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信息为准。
    
    七、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9年12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12月5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建伟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工学博士,公司党委书记。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研发中心主任。曹建伟先生在机电控制、液压传动与控制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科研成果曾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1项等。此外,曹建伟先生还曾荣获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浙江省首批“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第七届科技新浙商、绍兴十大杰出青年、中国红十字人道服务奖章等荣誉。
    
    截止本公告日,曹建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5,587,266股,还持有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6.775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曹建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建伟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邱敏秀女士,中国国籍,1945年出生,本科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第三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流体传动与控制分会液压技术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邱敏秀女士在机械设计、流体传动及控制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在电液控制技术研究领域卓有建树,多年来承担与参与电液控制技术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以及省部级科技项目30多项;科研成果曾荣获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国家级奖3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此外,邱敏秀女士还曾荣获浙江省优秀企业家、2008年度绍兴市领军人物、2010年绍兴市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
    
    截止本公告日,邱敏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8,172,420股,还持有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222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邱敏秀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现任董事何俊先生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敏秀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何俊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裁。何俊先生拥有丰富的市场及经营管理经验,曾荣获政协绍兴市上虞区2017年度优秀委员等荣誉。
    
    截止本公告日,何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470,176股,还持有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3122%股权,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何俊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邱敏秀女士系子母关系,除此之外,何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俊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毛全林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初中学历,拥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负责生产管理,曾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等荣誉。
    
    截止本公告日,毛全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486,476股,还持有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3.8733%股权,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毛全林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毛全林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朱亮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工学硕士。2007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负责半导体装备研发、LED智能装备制造与加工业务。朱亮先生曾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绍兴市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上虞市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浙江省创业创新优秀企业家、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十佳职场精英等荣誉。
    
    截止本公告日,朱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400,292股,还持有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5571%股权,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朱亮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亮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阮雪梅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管理学硕士。2006年6月至2008年2月,任职于浙江大学出版社,担任图书编辑和版权贸易代表;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就读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2010年11月至今任浙江浙大大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阮雪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阮雪梅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7、杨德仁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中国科学院院士。曾在日本东北大学金属材料研究所、德国FREIBERG工业大学等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2000年被聘为教育部长江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2年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1998年至今在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杨德仁先生还兼任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杨德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德仁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傅颀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2006年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国际会计系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傅颀女士还兼任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傅颀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傅颀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周剑峰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起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主要从事证券和资本市场法律业务,现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止公告日,周剑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剑峰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周剑峰先生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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