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05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正式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需要,经审慎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拟改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变更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正式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事前向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四位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同意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我们同意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五、监事会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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