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3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2月4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实施完毕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985,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9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元(含税)。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3.27元/股。
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原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1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0.35万股,回购价格为13.27元/股。
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由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认缴出资款,公司股本将由100,985,000股增至102,07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变更为102,070,000元。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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