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9-08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将通 过 深 圳 证券 交 易 所 交易 系 统 和 互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股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集电港7号楼3层303室 熙菱信息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就本项议案发表了法律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何开文先生、岳亚梅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12月16日18:00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集电港7号楼3层303室
熙菱信息 邮编:201203
(4)注意事项: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1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8:00。
3、现场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集电港7号楼3层303室 熙菱信息会议室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安琪
联系电话:0991-5573585 邮 箱:huaq@sit.com.cn
邮 编:201203 传 真:021-61620209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5588”,投票简称:“熙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等功能栏目(各证券公司网络投票栏目设置不同);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4)若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未升级,或未显示网络投票栏目,请咨询所开户的证券公司,或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3: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12月16日下午18: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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