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2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配股项目的进展,一致同意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至2020年12月7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配股项目目前进展,为了确保公司配股事项的顺利进行,一致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7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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