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实施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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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43447 债券简称:18力控01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回售实施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回售申请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82118 回售简称:力控回售
    
    2、回售登记期: 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0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以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8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7、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20年1月15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8、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春芳
    
    电话: 023-65200162
    
    传真: 023-65200162
    
    2、主承销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帅、詹宇黎、刘洁
    
    电话: 0755-83516222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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