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叶茂、徐学明、周中胜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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