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4 证券简称:仟源医药 公告编号:2019-106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澳医保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及
公司董事长暨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业务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仟源医药”)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澳医保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暨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医保灵”)向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点创”)申请融资租赁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暨控股股东之一赵群先生同意为澳医保灵在平安点创的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事项以平安点创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暨控股股东之一赵群先生实际签订的具体保证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为自相关保证协议签署之日至《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澳医保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暨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
近日,澳医保灵与平安点创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澳医保灵将自有的一批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平安点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暨控股股东之一赵群先生就上述融资租赁事宜与平安点创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函》,现将以上交易的具体情况及相关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000万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澳医保灵自有设备一批
2、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租赁合同项下所有的租赁物所有权均为澳医保灵合法、独立享有,租赁物现设置于澳医保灵内,且未曾设置过任何抵押权或任何形式的担保权益。
四、《售后回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成本:人民币5,500万元
5、租赁期限: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6、协议价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平安点创在本合同生效并在下述支付前提条件满足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5,500万元支付至澳医保灵指定账户,抵扣本合同项下澳医保灵应付的保证金人民币550万元,平安点创实际以电汇方式向澳医保灵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4,950万元后,即完成平安点创支付全部协议价款的义务。
7、租赁物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在平安点创向澳医保灵出具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前,平安点创对租赁物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使用权,在合同有效期内澳医保灵拥有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使用权。
8、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处置:平安点创同意在租赁期间届满,并且澳医保灵全部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全部租金、服务费和出现本合同约定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和违约金等付清及向平安点创支付租赁物留购价款(租赁物留购价款为人民币100元)后,平安点创向澳医保灵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澳医保灵。
五、《保证合同》、《保证函》主要内容
1,保证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群先生
2、承租人: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3、被保证人: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期足额支付租赁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如: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实现权利的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7、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保证函》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披露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5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0%。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平安点创与澳医保灵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2、平安点创与仟源医药、赵群先生签署的《保证合同》、《保证函》。
特此公告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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