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9-11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29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经全体董事认可,同意豁免公司于会议召开前3日向董事发出会议通知的义务。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荣志坚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荣志坚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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