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7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城市客厅资产包的议案》、《关于向城市客厅资产包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向苏州嘉和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向城市客厅资产包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化公司”)拟以21,431.16万元的价格,通过协议方式,将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常州)孟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河公司”)85%股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星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桥公司”)85%股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闲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闲林公司”)85%股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公司”)85%股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慈溪坎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坎墩公司”)85%股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淳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安公司”)55%股权(上述六家公司股权以下统称“城市客厅资产包”)转让给之江文旅产业股权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文旅”)。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及其相关方对城市客厅资产包的债权款合计约17,893.51万元(公司及其相关方的股东债权款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以下称“股东债权款”),鉴于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不再持有城市客厅资产包所涉及公司股权,故公司及其相关方对城市客厅资产包的股东债权款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股东债权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股东债权金额
1 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常州)孟河有限公司 1,639.57
2 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星桥)有限公司 5,098.83
3 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闲林)有限公司 2,341.83
4 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绍兴)有限公司 2,376.30
5 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慈溪坎墩)有限公司 2,226.20
6 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淳安)有限公司 4,210.78
合计 17,893.51
根据协议转让条件要求,城市客厅资产包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及其关联方偿还合计3,618.94万元股东债权款及对应利息,剩余股东债权款以及对应的利息由城市客厅资产包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十日内向甲方及其关联方偿还。(利息计算方式:2018年10月17日前产生的股东债权款自2018年10月18日开始计算利息,2018年10月17日后产生的股东债权款自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利息根据年化利率10%核算)
自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至股东债权债务关系解除之日,由之江文旅控股股东七彩小镇(杭州)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债权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间如股东债权款发生违约情形,则由担保方七彩小镇(杭州)控股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2、向苏州嘉和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拟以挂牌起始价不低于15,000万元的价格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苏州嘉和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嘉和欣”)100%的股权。此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苏州嘉和欣股权。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及其相关方对苏州嘉和欣的债权款合计213,448.46万元(本公司及其相关方的股东债权款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下称“股东债权款”),鉴于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苏州嘉和欣的股权,故本公司及其相关方对苏州嘉和欣的股东债权款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如受让方非公司关联方,则上述股东债权款分两期偿还:苏州嘉和欣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偿还股东债权款50%及对应利息;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内标的公司偿还剩余50%股东债权款及对应利息。2019年10月1日至实际偿还日股东债权款产生的利息根据年化利率10%计算。自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至股东债权债务关系解除之日,由受让方提供公司认可的担保方为股东债权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间如股东债权款发生违约情形,则由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
如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则苏州嘉和欣应在转让标的办理工商过户变更前偿还全部股东债权款及对应利息。2019年10月1日至实际偿还日股东债权款产生的利息根据年化利率10%计算。
向苏州嘉和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城市客厅资产包
(1)孟河公司
名称: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常州)孟河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富滕路8号
法定代表人:周舟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城镇规划及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及以城镇生活服务平台为核心的综合性建设项目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日用百货的销售;物业管理及房屋、车位出租;仓储(除危化品)、展览及展示服务;会展及会务服务;设计及制作国内各类广告;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为:城镇化公司持股85%,杭州浙湘七彩文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七彩文旅”)持股15%。
孟河公司是嘉凯城集团开发常州孟河城市客厅项目的项目公司,常州孟河城市客厅是商业综合体地产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金府路北侧、龙源路东侧、孟河大道西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49.45亩;经营总体定位为打造成孟河镇的商业中心。
孟河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3日,初始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时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城镇化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2018年10月25日,城镇化公司与七彩文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孟河公司15%的股权。股权交易后,城镇化公司持有孟河公司85%的股权,七彩文旅持有孟河公司15%的股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孟河公司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845.43 8,802.85
负债总额 6,255.20 3,909.76
净资产 4,590.23 4,893.09
应收款项总额 80.84 81.77
2019年1-9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302.86 -34.14
净利润 -302.86 -35.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54 1.69
额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孟河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4,590.23万元,评估价值5,429.54万元,评估增值839.31万元,增值率为18.28%。
2019年10月31日,公司除了对孟河公司提供1,639.57万元股东借款外,不存在与孟河公司其他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经查询,孟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星桥公司
名称: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星桥)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171号1018室
法定代表人:于京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城镇规划与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与投资,实业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销售:日用百货;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展览展示服务,会展会议服务,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为:城镇化公司持股85%,七彩文旅持股15%。
星桥公司是嘉凯城集团开发余杭星桥城市客厅项目主体公司,余杭星桥城市客厅是商业综合体地产项目,东至星桥大道、南至临丁路、西至现状土地、北至天都大道。建设用地20,744.50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33,192平方米(其中,商业街24,592平方米,超市6,000平方米,影院2,500平方米,配套用房100平方米)。
星桥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9日,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时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2018年10月25日,城镇化公司与七彩文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星桥公司15%的股权。股权交易后,城镇化公司持有星桥公司85%的股权,七彩文旅持有星桥公司15%的股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星桥公司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6,185.93 9,897.00
负债总额 14,230.43 7,278.65
净资产 1,955.50 2,618.34
应收款项总额 6,183.43 7.39
2019年1-9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659.85 -22.37
净利润 -662.85 -22.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56 2.10
额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星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955.50万元,评估价值4,062.06万元,评估增值2,106.57万元,增值率为107.73%。
2019年10月31日,公司除了对星桥公司提供5,098.83万元股东借款外,不存在与星桥公司其他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经查询,星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闲林公司
名称: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闲林)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2号楼2405室
法定代表人:于京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城镇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销售:日用百货;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展览展示,会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帐),商务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国内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为:城镇化公司持股85%,七彩文旅持股15%。
闲林公司是嘉凯城集团开发余杭闲林城市客厅项目主体公司,余杭闲林城市客厅是商业综合体地产项目,位于闲富中路东侧,闲林港西侧。建设用地17,859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27,681平方米(其中小型商业15,852平方米,餐饮3,334平方米,影院2,170平方米,精品超市815平方米,其他5,510平方米)。
闲林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时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2018年10月25日,城镇化公司与七彩文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闲林公司15%的股权。股权交易后,城镇化公司持有闲林公司85%的股权,七彩文旅持有闲林公司15%的股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闲林公司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420.58 7,415.46
负债总额 7,513.73 4,455.22
净资产 2,906.84 2,960.24
应收款项总额 1,845.89 5.37
2019年1-9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50.95 -12.15
净利润 -53.39 -12.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61 -1.53
额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闲林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906.84万元,评估价值6,683.53万元,评估增值3,776.66万元,增值率为129.92%。
2019年10月31日,公司除了对闲林公司提供2,341.83万元股东借款外,不存在与闲林公司其他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经查询,闲林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绍兴公司
名称: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绍兴)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欣大厦1401室-5
法定代表人:于京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城镇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投资;城镇规划及设计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金融、保险、期货);营销策划咨询;酒店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网络广告除外);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为:城镇化公司持股85%,七彩文旅持股15%。
绍兴公司是嘉凯城集团公司开发袍江城市客厅项目的项目主体公司,袍江城市客厅是综合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产项目,位于绍兴市袍江区世纪街以南,绍兴市档案局以东,项目建设用地为28亩;经营总体定位是拟打造成袍江区的商业中心。
绍兴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0日,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时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城镇化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2018年10月25日,城镇化公司与七彩文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绍兴公司15%的股权。股权交易后,城镇化公司持有绍兴公司85%的股权,七彩文旅持有绍兴公司15%的股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绍兴公司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595.94 6,600.18
负债总额 4,051.48 3,747.18
净资产 2,544.46 2,853.00
应收款项总额 12.69 12.73
2019年1-9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308.55 -17.20
净利润 -308.55 -17.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5.44 44.84
额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绍兴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544.46万元,评估价值3,008.88万元,评估增值464.42万元,增值率为18.25%。
2019年10月31日,公司除了对绍兴公司提供2,376.30万元股东借款外,不存在与绍兴公司其他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经查询,绍兴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坎墩公司
名称: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慈溪坎墩)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坎墩街道坎胜路519号
法定代表人:周舟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城镇规划与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镇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及城镇生活服务平台为核心的综合性建设项目投资;日用百货销售;物业出租及管理;仓储、展览及展示服务;会展与会务服务;设计及制作国内各类广告;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为:城镇化公司持股85%,七彩文旅持股15%。
坎墩公司是嘉凯城集团开发坎墩城市客厅项目的项目主体公司,坎墩城市客厅是综合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产项目,位于慈溪市坎墩街道坎墩中心农贸市场以南,塘南路以西,项目建设用地为21亩;经营总体定位是拟打造成坎墩街道的商业中心。
坎墩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1日,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时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城镇化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2018年10月25日,城镇化公司与七彩文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坎墩公司15%的股权。股权交易后,城镇化公司持有坎墩公司85%的股权,七彩文旅持有坎墩公司15%的股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坎墩公司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593.75 5,562.44
负债总额 3,836.44 3,515.34
净资产 1,757.31 2,047.10
应收款项总额 1.00 1.17
2019年1-9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289.79 -833.15
净利润 -289.79 -833.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7 -2.67
额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坎墩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757.31万元,评估价值2,052.68万元,评估增值295.38万元,增值率为16.81%。
2019年10月31日,公司除了对坎墩公司提供2,226.20万元股东借款外,不存在与坎墩公司其他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经查询,坎墩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淳安公司
名称: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淳安)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7号608室
法定代表人:滕达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城镇规划及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投资,以城镇商业为核心的综合性建设项目投资、建筑与安装,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营销策划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咨询,会展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销售: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为:城镇化公司持股55%,杭州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通盛”)持股30%,七彩文旅持股15%。
淳安公司是嘉凯城集团开发淳安县千岛湖城市客厅项目主体公司,淳安县千岛湖城市客厅是商业综合体地产项目,东至珍珠二路,西至珍珠三路,南至中轴西景观带,北至青溪大道。建设用地31,067.54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49,700平方米(其中,餐饮美食14,000平方米,休闲养生4,000平方米,电影院3,200平方米,娱乐体验10,000平方米,商务接待3,000平方米,超市卖场7,000平方米,其他商业8,500平方米)。
淳安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2日,初始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时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城镇化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杭州通盛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2018年10月25日,城镇化公司与七彩文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淳安公司15%的股权。股权交易后,城镇化公司持有淳安公司55%的股权,杭州通盛持有淳安公司30%的股权,七彩文旅持有淳安公司15%的股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淳安公司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2,889.38 11,916.02
负债总额 10,331.54 8,756.32
净资产 2,557.84 3,159.70
应收款项总额 107.69 121.32
2019年1-9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601.86 -1,120.90
净利润 -601.86 -1,12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63 0.64
额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淳安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557.84万元,评估价值2,725.37万元,评估增值167.53万元,增值率为6.55%。
2019年10月31日,公司除了对淳安公司提供4,210.78万元股东借款外,不存在与淳安公司其他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经查询,淳安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苏州嘉和欣实业有限公司
名称:苏州嘉和欣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沧浪区人民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徐旻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苏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嘉业”)持股65%,浙江歌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歌山”)持股35%。
苏州嘉和欣是公司苏纶场项目公司,苏纶场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南路 53号(原苏纶纺织厂),宗地编号为苏地 2007-B-1 地块,宗地面积135,514.8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其他商服、餐饮旅馆业和居住用地。该项目分三期开发,分别为住宅、北区商业、南区商业项目。
苏州嘉和欣成立于2009年4月10日,初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成立时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苏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嘉业”)出资6,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浙江东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欣”)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2009年7月16日,苏州嘉和欣增加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增资后,苏州嘉业出资1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浙江东欣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5%)。2013年5月20日,浙江东欣名称变更为浙江歌山置业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凯城嘉业”)与浙江歌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5,000万元受让浙江歌山持有苏州嘉和欣3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凯城”)与苏州嘉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苏州嘉业持有苏州嘉和欣65%股权。目前,公司尚在办理上述股权变更工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苏州嘉和欣100%股权。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9]01610354号),苏州嘉和欣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93,635.22 293,009.70
负债总额 290,803.66 286,644.67
净资产 2,831.56 6,365.03
应收款项总额 12,336.12 14,187.59
2019年1-9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76.50 0.0005
营业利润 -3,203.75 -22,454.01
净利润 -3,533.48 -22,30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62.75 3,198.04
额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01-0053号),苏州嘉和欣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831.56万元,评估价值8,278.31万元,评估增值5,446.75万元,增值率为192.36%。
截至2019年10月31日,苏州嘉和欣与嘉凯城集团经营性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核算主体 往来对象 余额 备注
1 苏州嘉和欣 浙江金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99.47 内部交易形成往
来款
2 苏州嘉和欣 浙江商达物资有限公司 451.96 内部交易形成往
来款
合计 751.43
注:往来对象均为嘉凯城集团子公司。
苏州嘉和欣与嘉凯城集团子公司发生的经营性往来主要是内部交易形成往来款,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经查询,苏州嘉和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城市客厅资产包
公司与受让方之江文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也签署了《保证合同》,自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至股东债权债务关系解除之日,由七彩小镇(杭州)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债权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间如股东债权款发生违约情形,则由担保方七彩小镇(杭州)控股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2、苏州嘉和欣实业有限公司
自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至股东债权债务关系解除之日,由受让方提供公司认可的担保方为股东债权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间如股东债权款发生违约情形,则由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城市客厅资产包提供约17,893.51万元(本公司及其相关方的股东债权款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及向苏州嘉和欣提供约213,448.46万元(本公司及其相关方的股东债权款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下称“股东债权款”)的对外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按照协议双方约定结算利息,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密切关注城市客厅资产包及苏州嘉和欣的经营管理状况,控制资金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城市客厅资产包
1、目前公司及关联方对城市客厅资产包的债权款合计约17,893.51万元均已经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形成的,利息定价合理,同时公司采取了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苏州嘉和欣实业有限公司
1、目前公司及关联方对苏州嘉和欣的债权款合计约213,448.46万元均已经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财务资助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形成的,利息定价合理,同时公司采取了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6.27亿元(不含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等情形。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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