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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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8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经届满,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了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11月 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先后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审
    
    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丁列明先生(董事长)、万江先生、JIABING WANG(王家炳)先生、LI MAO(毛力)先生、YI SHI(施毅)先生、余治华先生
    
    独立董事:JIANGNAN CAI(蔡江南)先生、赵骏先生、汪炜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
    
    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丁列明(召集人)、万江、JIABING WANG、LI MAO;
    
    审计委员会:汪炜(召集人)、赵骏、余治华;
    
    提名委员会:赵骏(召集人)、JIANGNAN CAI、丁列明;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JIANGNAN CAI(召集人)、汪炜、YI SHI。
    
    三、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洋南先生(监事会主席)、吴颢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吴飞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丁列明先生
    
    资深副总裁:万江先生、JIABING WANG先生、LI MAO先生
    
    副总裁:童佳女士、蔡万裕先生、马勇斌先生、范建勋先生、刘峰先生、LINGYU ZHU(朱凌宇)先生
    
    董事会秘书:童佳女士
    
    财务负责人:范建勋先生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童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五、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内审部负责人:吴灵犀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沈剑豪先生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证券事务代表沈剑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
    
    六、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明川先生、丁利华先生任期届满,且在公司已担任两届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换届后任明川先生、丁利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且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任明川先生、丁利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任明川先生和丁利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长远发展作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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