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人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独立董事,审核了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现就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
二、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三、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签名:
周 静(签字) 李东红(签字)
马 力(签字)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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