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越秀金控预计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涉及提供及接受劳务、接受租赁服务等,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5,725万元。
2、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2019年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1-10月发生
额(万元) 金额(万元)
金鹰基金管理有 提供代销产品 参考市场价格,经
限公司 和席位等服务 交易双方协商确 101 297
定执行
向关联人提 广州越秀集团股 提供交易服务、 参考市场价格,经
供劳务 份有限公司及下 信息系统等服 交易双方协商确 5,019 761
属公司 务 定执行
广州越秀小额贷 提供咨询和信 参考市场价格,经
款有限公司 息系统等服务 交易双方协商确 288 100
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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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2019年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1-10月发生
额(万元) 金额(万元)
小计 5,408 1,158
广州开发区金融 参考市场价格,经
向关联人提 提供融资租赁控股集团有限公交易双方协商确 106,401 48,116
供融资租赁 服务司及下属公司定执行
服务 小计 106,401 48,116
接受关联人 创兴银行有限公 存款利息 中利息国人收入民系银根行同据860 686
提供的存款 司 期存款利率确定
服务 小计 860 686
越秀房地产投资 接受经营场所 参考市场价格,经
信托基金及下属 租赁服务 交易双方协商确 4,731 5,919
接受关联人 公司 定执行
提供的租赁 越秀地产股份有 参考市场价格,经接受经营场所
服务 限公司及下属公 租赁服务 交易双方协商确 2,415 1,724
司 定执行
小计 7,146 7,643
广州市城市建设 接受物业管理 参考市场价格,经
接受关联人 开发有限公司及 交易双方协商确 1,025 1,346服务
提供的劳务 下属公司 定执行
小计 1,025 1,346
接受关联人 创兴银行有限公 接手受续贷费款支、出银等行交参考易市双场方价协格商,确经42,090 44,875
提供的贷款 司 服务 定执行
等服务 小计 42,090 44,875
接受关联人 广州越秀集团股 接受担保服务 参考市场价格,经
提供的担保 份有限公司 的担保费支出 定交易执双行方协商确 2,795 3,446
服务 小计 2,795 3,446
注:向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2020年预计金额为106,401万元,其
中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租赁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利息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401万元;接受创兴银行
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等服务2020年预计金额为42,090万元,其中贷款本金40,0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及手续
费支出等2,090万元。
3、2019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2019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9年 2019年
2019年 1-10月 1-10月
关联交 关联交易 1-10月 预计金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日期
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发生金 额(万 生额占 生额与 及索引
额(万 元) 同类业 预计金
元) 务比例 额差异
(%) (%)
金鹰基金管理 提供代销产品 2018年12月13
有限公司 和席位等服务 297 478 9.71% -38% 日,公告编号
2018-121
广州越秀集团 提供期货咨询 2018年12月13
股份有限公司 和交易服务、 761 6,768 9.25% -89% 日,公告编号
及下属公司 信息系统等服 2018-121
务
向关联 越秀地产股份 提供证券承销 2018年12月13
人提供 有限公司及下 服务 1,516 1,500 16.83% 1% 日,公告编号
劳务 属公司 2018-121
广州地铁集团 提供证券承销 2018年12月13
有限公司及下 服务 118 1,500 1.31% -92% 日,公告编号
属公司 2018-121
广州越秀小额 提供咨询和信 2018年12月13
贷款有限公司 息系统等服务 100 305 3.06% -67% 日,公告编号
2018-121
小计 2,792 10,551
向关联 广州高新区科 提供融资租赁 2019年3月23
人提供 技控股集团有 服务 48,116 60,203 0.93% -20% 日,公告编号
融资租 限公司 2019-052
赁服务 小计 48,116 60,203
接受关 2018年12月13创兴银行有限
联人提 公司 存款利息 686 600 3.00% 14% 日,公告编号
供的存 2018-121
款服务 小计 686 600
广州越秀集团 2018年12月13
向关联 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0 100 0.00% -100% 日,公告编号
人销售 及其下属公司 2018-121
商品 小计 0 100
向关联 广州秀颐养老 2018年7月19
人提供 有限公司 提供租赁服务 113 5,765 1.77% -98% 日,公告编号
租赁服 2018-074
务 小计 113 5,765
接受关 越秀房地产投 接受经营场所 2018年12月13
联人提 资信托基金及 租赁服务 5,919 13,448 34.91% -56% 日,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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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019年
2019年 1-10月 1-10月
关联交 关联交易 1-10月 预计金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日期
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发生金 额(万 生额占 生额与 及索引
额(万 元) 同类业 预计金
元) 务比例 额差异
(%) (%)
供的租 下属公司 2018-121
赁服务 越秀地产股份 2018年12月13
有限公司及下 接受经营场所 1,724 1,659 10.17% 4% 日,公告编号
属公司 租赁服务 2018-121
小计 7,643 15,107
广州市城市建 接受物业管理 2018年12月13
设开发有限公 1,346 3,009 57.47% -55% 日,公告编号
接受关 服务司及下属公司 2018-121
联人提 越秀地产股份 2018年12月13
供的劳 有限公司及下 接受信息技术 0 50 0.00% -100% 日,公告编号
务 属公司 服务 2018-121
小计 1,346 3,059
2018年12月13
接受关 接受贷款、银 日,公告编号
联人提 创兴银行有限 行手续费支出 44,875 58,284 0.30% -23% 2018-121;2019
供的贷 公司 等服务 年6月29日,公
款等服 告编号2019-083
务 小计 44,875 58,284
2018年1月23
接受关 广州越秀集团 接受担保服务 日,公告编号
联人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担保费支 3,446 4,800 1.17% -28% 2018-006;2018
供的担 出 年3月15日,公
保服务 告编号2018-104
小计 3,446 4,8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的原因是市场环境影响,相关业务的开展存在不确定性;此外,
以上数据为2019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2019年度尚未完成。
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预计产生一定的
公司独立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差异主要是市场环境影响和2019年度尚未完成,差异不会对公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效益产生较大影响,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未出现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注:向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2019年1-10月为48,116万元,其中开展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租赁总金额为46,000万元,利息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116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为
产生的利息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接受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等服务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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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为44,874万元,其中贷款本金44,0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支出875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为产生的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支出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2)2019年1-10月关联担保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服务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被担保方 关联方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
担保方名称 名称 关系 (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完毕
越秀集团 越秀租赁 公司控股 140,000 2017年9月19日 2022年9月19日 否
股东
越秀集团 越秀租赁 公司控股 200,000 2018年12月26日 2026年12月26日 否
股东
越秀集团 越秀租赁 公司控股 72,000 2019年1月18日 2024年1月18日 否
股东
越秀集团 越秀租赁 公司控股 28,000 2019年1月29日 2024年1月29日 否
股东
越秀集团 越秀租赁 公司控股 100,000 2019年4月25日 2024年4月25日 否
股东
越秀集团 越秀租赁 公司控股 100,000 2019年6月21日 2024年6月21日 否
股东
越秀集团 广州越秀 公司控股 216,412 2015年12月25日 2020年12月24日 否
金控 股东
越秀集团 广州证券 公司控股 101,000 2018年6月22日 2021年6月22日 否
股东
越秀集团 广州证券 公司控股 150,000 2018年8月17日 2021年8月17日 否
股东
注:越秀集团指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指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1,126,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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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主营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业项目开发;畜牧业科学研究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0,538,029万元,净资产9,934,515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4,089,120万元,净利润592,42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要包括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等。
2、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2年1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注册资本:5,842,540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主营业务:人才培训;城市轨道交通;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业;铁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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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铁路运输设备修理;室内
装饰、装修;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建筑结构防水补漏;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职业技能培训(不
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群
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招、投标咨询服务;计算
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企业自有
资金投资;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有房地产经
营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
务;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
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3,542,007万元,净资产18,657,116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797,714万元,净利润114,08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要指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3、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林昭远
注册资本:190,8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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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5楼自编号01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专业停车场服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8,981,261万元,净资产5,678,875万元;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141,735万元,净利润294,17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要包括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
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6日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注册资本:51,020万元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9年9月30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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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87,799万元,净资产73,688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26,467万元,
净利润2,93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5、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48年
股本:997,706万港元
注册地:香港德辅道中二十四号创兴银行中心地下
主营业务:全面的零售及批发银行服务,当中包括港币、人民币及外币存款、汇款、保管箱、信用卡、楼宇按揭、汽车贷款、私人贷款、财富管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服务、强制性公积金服务、进出口贸易融资、企业银行服务及银团贷款等;其全资附属之公司亦设有股票买卖、投资以及保险等服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0,292,688万港元,净资产2,319,570万港元;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92,242万港元,净利润90,460万港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6、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松民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52-256号三楼
主营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投资咨询服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7,459万元,净资产32,944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909万元,净利润199万元。
(2)关联关系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7、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2年6月16日
股本:1,803,502万元
注册地: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主营业务:发展、出售及管理物业、持有投资物业。
根据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公布的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0,827,345万元,净资产5,261,893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2,178,813万元,净利润275,91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要指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佳耀置业有限公司、广州景耀置业有限公司等。
8、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7日
管理人: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湾仔骆克道160-174号越秀大厦24楼
主营业务:经香港证监会批准的集体投资计划,主要投资于中国商用物业。
根据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布的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总资产3,628,624万元,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1,478,742万元;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99,966万元,除所得税后及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的溢利为73,06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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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为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下属公司主要指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9、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6日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注册资本::1,036,323.381万元
注册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9号广州总部经济区A1栋8楼
主营业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房地产租赁经营。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461,613万元,净资产3,068,71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482,237万元,净利润64,22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恒运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10、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27日
股本:398,104.619493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钦江
注册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7号901房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室内装饰、设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广告业;贸易咨询服务;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256,198万元,净资产575,484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37,772万元,净利润-11,15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说明:以上关联方财务信息来自关联方报送或公开披露途径。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价格;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格;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之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收取之服务费用。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一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对2020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必要事项,预计交易额度合理,符合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关于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事项的核查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1、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越秀金控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向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借款。公司与广州越秀金控借款金额均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5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固定期限的借款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三年,可提前还款;可循环使用的借款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若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2、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越秀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此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5、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8677792A
注册资本:1,126,851.845万人民币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业项目开发;畜牧业科学研究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99%,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国资委。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0,538,029万元,净资产9,934,515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4,089,120万元,净利润592,424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关联交易行为中不存在交易主体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向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拆借资金,用于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借款金额均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5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若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越秀集团,借款方为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
2、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5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若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固定期限借款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三年,可提前还款;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作用。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借款外,公司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99,124万元,其中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金额138,000万元,向创兴银行贷款44,000万元,公司认缴 300,000 万元与越秀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八)本次交易所履行的程序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1、针对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了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且按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日期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且按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日期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向越秀集团资金拆借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三、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核查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19年11月27日,越秀金控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借款;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资本”)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借款。
2、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间接持有越秀租赁70.06%的股权,成拓有限公司持有越秀租赁 29.94%的股权。成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是公司关联方,越秀租赁属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本次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
越秀租赁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本次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金额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直接持有越秀金控资本60%的股权,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持有越秀金控资本40%的股权。广州越企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是公司关联方,越秀金控资本属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越秀金控资本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拟向越秀金控资本提供借款金额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
1、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9373894XL
注册资本:814,423.582500万港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1楼1101之一J123房
法定代表人:吴勇高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经查询,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越秀租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度(经审计) 2019年1-9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3,718,847 4,217,204
净资产(万元) 809,307 860,391
营业收入(万元) 199,954 201,347
净利润(万元) 62,194 61,250
2、越秀金控资本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LQDH4K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9日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
经查询,越秀金控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越秀金控资本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04,997万元,净资产203,619万元,营业收入3,773万元,净利润3,619万元。
(2)越秀金控资本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0036F
注册资本:778,066.8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月21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6401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咨询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投资咨询服务。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越企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543,340万元,净资产1,254,852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241,985万元,净利润-14,374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越秀租赁协议
(1)交易双方:出借方越秀金控及广州越秀金控,借款方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公司和广州越秀金控各不超过 15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若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自越秀租赁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借款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2、越秀金控资本协议
(1)交易双方:出借方越秀金控,借款方越秀金控资本
(2)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如越秀金控资本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自越秀金控资本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计算,一年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5)借款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公司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支持越秀租赁业务发展。借款利率合理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向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合理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贺玉平、李锋、刘艳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在各不超过150,00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以借款形式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财务资助,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履行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越秀金控资本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关于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张冠峰 吴雯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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