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4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19年11月27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资本”)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借款。
2、公司直接持有越秀金控资本60%的股权,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持有越秀金控资本40%的股权。广州越企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是公司关联方,越秀金控资本属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越秀金控资本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
3、公司本次拟向越秀金控资本提供借款金额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LQDH4K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9日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股权投资。
经查询,越秀金控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19年9月30日,越秀金控资本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04,997万元,净资产203,619万元,营业收入3,773万元,净利润3,619万元。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0036F
注册资本:778,066.8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月21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6401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咨询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务。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越企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543,340万元,净资产1,254,852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241,985万元,净利润-14,374万元。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出借方公司,借款方越秀金控资本
2、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如越秀金控资本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自越秀金控资本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计算,一年。
5、借款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五、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合理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贺玉平、李锋、刘艳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越秀金控资本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越秀金控资本业
务发展正常,信用情况良好,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稳定,具备履
约能力。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交易价格
公允。公司建立了对外财务资助的风险防范措施,越秀金控资本
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整体风险可控。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以借款形式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财务资助,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越秀金控资本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履行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本次财务资助及公司同日公告的拟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49,000万元。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承诺
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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