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19-10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19年11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寅镐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现金收购明溪县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宝矿业”)拟收购甘文垒、戴荣昌持有的明溪县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萤石”)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长兴萤石为公司主要股东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1%的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颜纯烱的近亲属颜俊文担任监事的企业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并出于谨慎性考虑,将本次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并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9 月至今,长兴萤石与高宝矿业发生采购萤石精粉的交易金额为1,011.74万元。鉴于高宝矿业拟收购长兴萤石100%股权,现公司就2019年9月至今长兴萤石与高宝矿业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自2019年9月至2019年末高宝矿业与长兴萤石发生采购萤石精粉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利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的优惠政策优势,便于公司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同意公司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尼威化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化工产品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五金机械,文具, 日用百货的销售,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下午14:00在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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