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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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以债权方式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大唐电信”)全资子公司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半导体”)增资人民币181,700万元,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摊薄即期回报及上市公司拟采取措施发表核查意见:
    
    一、本次重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776号《备考审阅报告》及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1-8月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18年备考基本每股收益为0.5124元/股,较2018年度上市公司实际基本每股收益减少0.1447元;2019年1-8月备考基本每股收益为-0.4549元/股,较2019年1-8月上市公司实际基本每股收益增加0.2042元。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近年来,大唐电信在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下聚焦行业市场,以安全为特色,布局芯片、终端、网络与服务等信息通信产业链关键环节,提供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努力拓展新领域新市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所增强。
    
    公司紧紧围绕主业,扎实开展瘦身健体,持续深化提质增效,积极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的步伐。但是因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19年8月31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100.11%,一定程度拖累了上市公司的经营表现。
    
    本次交易是公司为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促进主营业务发展以及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举措。
    
    三、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的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1)聚焦主业发展
    
    公司将坚持创新引领,攻关芯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抓住5G发展机遇,主动对接网络强国战略,深耕5G应用、信息安全和自主可控,面向党政和重点行业,面向市场需求,布局技术、标准、产品和服务,集中资源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把促进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积极盘活存量资源、优化增量资源,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4)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以及电信科研院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制定的上述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事项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公允、公平、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大唐电信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可行,其制定的应对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曾琨杰 李志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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