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24 号
债券简称:15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 金科 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 金科 03 债券代码:1129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19
日 16:0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19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19 日
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48名,代表股份3,301,908,2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8368%。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13名,代表股份1,541,281,9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8645%;通过网络投
票股东35名,代表股份1,760,626,3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972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
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24,863,06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2.23837%;反对:1,577,038,02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47.76141%;弃权: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22%。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
64,462,191 股, 占出 席会 议的 股东 所持 有效 表决 权的 86.79708%; 反对:
9,798,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3.19323%;弃权:7,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96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
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05,386,9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1.64853%;反对:1,593,998,13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48.27506%;弃权:2,523,22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642%。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
44,986,056 股, 占出 席会 议的 股东 所持 有效 表决 权的 60.57284%; 反对:
26,758,41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决 权 的 36.02968%; 弃 权 :
2,523,22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39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卓律师、任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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