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相关材料及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如下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我们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与其合作的目的是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2018年提供年度审计及相关咨询业务等工作,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按时向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2018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内部
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控制审计服务及相关咨询业务,该事务所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内部管理业务流程较为熟悉,我
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情况进行预计,预计合同金额约为38,274.57万元。本次预计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交易价格将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体现公允性原则。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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