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股份: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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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 本次担保总金额:4,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7,000万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就香江科技融资授信事宜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19年至今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未超过提供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19-06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3、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666号
    
    4、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5、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07月18日
    
    7、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46,314,311.06           2,323,806,851.37
     负债总额                        1,096,269,917.82           1,329,798,881.6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61,900,000.00             55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778,353,817.34           1,061,853,088.11
     净资产                            746,506,284.50             994,007,969.73
     营业收入                        1,249,758,467.44           1,052,473,735.74
     净利润                            199,138,580.95             177,476,910.4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甲方(保证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内容,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占本次授信额度8.0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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