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3
关于产品研发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项目研发进展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制药”、“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与美国 Kadmon Corporation, LLC 公司(以下简称“Kadmon 公司”或“合
作公司”)签署《合作与授权协议》,就 VEGFR-2 全人源单克隆抗体和 PDL-1 全人源
单克隆抗体产品开发进行合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与美国 Kadmon Corporation, LLC 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目前,上述两项产品仍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研究结果及进度不符合立项
预期。考虑到市场竞争实际情况,预计本项目受益不明显且面临较大风险,经与美
国 kadmon 公司协商,决定终止项目的研发工作。
二、终止产品项目研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上述全人源单克隆抗体产品研发项目已确认的直接支出 1,276.73 万
元及支付的专利许可费 2,524.95 万元,全部计入 2019 年度研发费用,扣除所得
税影响后预计减少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约 2,946.30 万元,具体金额将以会计师确
认为准。
新药研发属于高投入、高风险项目,研发风险不可避免,公司正对研发项目结
构进行调整,更加聚焦中成药和经典化学药的研发、现有品种的二次开发,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