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9-119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14:50起,在深圳市深南大道竹子林东方银座酒店2楼雅典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2019年1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15:00至2019年1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珍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8,178,208股,占公司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29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16,009,7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53.287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68,4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1416%。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7,919,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3%;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9,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422%;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审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7,919,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3%;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9,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422%;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7,919,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3%;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9,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422%;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
4.01《选举王海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8,090,3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93%,王海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王治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8,090,3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93%,王治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张珍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7,83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576%,张珍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黄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7,83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576%,黄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1《选举王海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70,596股。
4.02《选举王治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70,596股。
4.03《选举张珍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1,496股。
4.04《选举黄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1,496股。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5.01《选举郭万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8,159,5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77%,郭万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7,900,4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660%,刘纯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谭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17,900,4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660%,谭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01《选举郭万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39,795股。
5.02《选举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80,695股。
5.03《选举谭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80,695股。
6、《关于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
6.01《选举陈利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18,159,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77%,陈利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02《选举李泽宇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17,831,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576%,李泽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01《选举陈利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939,794股。
6.02《选举李泽宇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611,495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啸中律师、余松竹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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