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9-08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0
日公告了《关于签署<备忘录>和<保密及免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为解决公司2017年收购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
德”)100%股权后,因普莱德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形成的纠纷,公司与
普莱德原股东中的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备
忘录》。《备忘录》为有关各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解决普莱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和利润补偿相关的争议和纠纷提供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之框架,其中一个事项即
为公司出售普莱德全部股权。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出售持有的
普莱德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规
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
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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