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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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精工”、)拟出售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现就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11月,公司子公司普莱德(即标的公司)出资150万投资北京北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北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的股权。
    
    2、2018年12月,公司缴纳佛山赢联数码印刷设备有限公司的第二期投资款人民币700万元,公司持有佛山赢联数码印刷设备有限公司50%的股权。
    
    3、2018年11月,公司与捷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买卖协议》,以人民币3,584万元购买捷电有限公司持有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的股份,并于2018年12月1日完成交割,公司通过境内全资子公司苏州顺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65%的股份,公司直接持有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35%的股份,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2019年5月,公司子公司Fosber集团完成了对瓦楞辊供应商Tiruna GrupoIndustrial S.L.(以下简称Tiruna公司)之70%股权的收购,交易金额约为1,610万欧元。Tiruna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专业为瓦楞设备行业提供瓦楞辊、压力辊等关键核心部件的企业,在欧洲和美国设有生产基地,是全球第二大瓦楞辊供应商。Tiruna公司与Fosber集团有着数十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该次收购,Fosber集团进一步加强与Tiruna公司的合作关系,使得其瓦楞纸板生产线业务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得到坚实保障,并使得公司在“智能包装设备”产业链内布局得到进一步完善。
    
    除上述外,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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