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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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3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5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7
议案一: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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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上午 9 点 15 分
至 2020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5 点 00 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金海环境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四)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六)现场股东投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七)休会(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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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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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
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
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登记
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障大会秩序、提高大会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
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本次
股东大会会场。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
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或
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4、股东要求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股东发言
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无关的问题,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表决时,将不进
行发言。
5、大会主持人应回答股东的合理询问,或指定有关人员回答。如涉及的问
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若股东的询问与议题无关,或涉
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合法权益,大会主持人和有关人
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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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公司章程》,
普通决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举董事、监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7、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委
托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的各项内容,可以表示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表格处打“√” 。不选、多选或涂改,视为弃权。
8、现场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清点计
票,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9、会议主持人根据汇总后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宣布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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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
将涉及《公司章程》的变更。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 围为: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
目: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环保过滤 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产
材料、过滤网及网板、过滤器、热交换 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制冷、空调设备
器、加湿器、除湿器、空气清新机、塑 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模具制造;第一
料制品及组件、模具、电容器;从事货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批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特种
营活动。) 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用于传染
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
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上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
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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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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