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19-080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5:00至2019年11月26日15:00期间。
4、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1日(周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屈东明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所持(代理)股份452,110,9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3212%。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1,361,7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8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6,878,5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99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405,232,3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621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1,361,6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8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9,445,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04%;反对2,66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5,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5366%;反对 2,66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6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张霖夏律师、班丽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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