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于2019年5月28日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1亿元,债券期限3年,债券简称“19海亮E2”,债券代码“117135”,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根据有关规定和《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期)》的约定,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11月28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1月28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27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海亮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88,102.69万股,占总股本195,210.74万股的比例为45.13%。其中,通过“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持有公司25,7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8%。
    
    进入换股期后,海亮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换股不影响海亮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海亮集团因其可交换债券投资者换股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亮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