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67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
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持有公司19.31%股份)
的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拟向中国核工
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转让所持有的同方
股份622,418,780股股份(占同方股份总股本的21%),本次权益变动不
触及要约收购。? 清华控股与中核资本近日签署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
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
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1)。2019年11月22日,公司接到了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的通知,其控股股东清华控股已与中核资本签署了《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
一、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1、中核资本收购清华控股持有的同方股份622,418,780股股份(占同方股份总股本的21%)的每股成交价格调整为人民币10.28元,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
2、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核资本向开立的共管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30%作为保证金。
3、除上述内容外,《股份转让协议》中“定价、价款支付及交割”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4、《补充协议》系《股份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随着《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生效,《股份转让协议》如效力终止,《补充协议》效力也一并终止。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前,清华控股为同方股份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同方股份763,310,997股股份,占同方股份总股本的25.75%,并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间接持有同方股份69,637,883股股份,占同方股份总股本的2.35%。同方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教育部。
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清华控股仍直接持有同方股份4.75%的股份,并通过紫光集团间接持有同方股份2.35%的股份,合计持有同方股份7.10%的股份;中核资本持有同方股份21%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将导致中核资本成为同方股份的控股股东,同方股份实际控制人由教育部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鉴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涉及的具体事宜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等多项审批程序,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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