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1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董事蒋金华因公出差,书面委托公司董事张剑代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环保板块做大做强,公司拟与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汇资管”)及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发起成立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省环保集团”)。省环保集团注册资本50亿元,公司拟出资15.6亿元,持股比例为31.20%;苏汇资管拟出资7.4亿元,持股比例为14.80%。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尚需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为充分发挥资源的协同作用,公司拟与苏汇资管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受托管理苏汇资管持有的省环保集团14.80%股权。
本次股权委托管理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板块调整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医药”)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江苏汇鸿医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宁公司”)51%股权,挂牌价格拟不低于2,893.49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96)。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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