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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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70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HBIS Company Limited
    
    (住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 2019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2019年8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52号”核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2、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表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869,015.34万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2.02%;发行人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120,385.08万元,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69.5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33,295.20万元(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的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5、本期债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最新一期财务数据、评级情况等指标符合相关上市条件。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简称为“19河钢01”,债券代码为112999。
    
    8、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询价区间为3.40%-4.9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1月22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9年11月25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下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发行人是深交所上市公司(河钢股份,000709.SZ),目前股票交易正常,发行人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15、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6元/股。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2日、 2019年3月28日、2019年4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9年6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6月26日。截止2019年6月26日下午收盘时,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1,486,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09%;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3.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41,813,527.83元(含交易费用)。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6、净利润大幅下滑风险。2019 年上半年,受钢价下跌及原料价格快速上升等因素的影响,钢铁企业的盈利空间受到严重挤压。2019年1-6月,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8亿元,同比下滑35.87%;2019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7.8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10%。若未来上游铁矿石价格持续上升,钢材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持续波动,公司净利润将存在大幅下滑风险。但发行人归母净利润绝对金额较大,不会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对本期债券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影响发行和上市条件。
    
    17、根据发行人2019年三季报,发行人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9月末    2019年6月末     2018年末
               总资产            20,975,443.62   21,124,025.43   20,874,634.16
               总负债            15,106,428.28   15,293,322.61   14,979,494.13
             所有者权益           5,869,015.34    5,830,702.81    5,895,140.0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5,583,696.00    5,549,999.99    5,637,399.79
              流动比率               0.49           0.50           0.51
              速动比率               0.67           0.33           0.34
             资产负债率             72.02%        72.40%        71.76%
                项目             2019年1-9月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9,429,344.82    6,239,405.31   12,095,699.33
              营业成本            8,421,426.81    5,540,941.13   10,366,331.37
              利润总额             265,159.44      184,395.70     542,847.28
               净利润              206,109.24      139,304.31     438,127.9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8,109.85      116,846.09     362,631.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836.05      407,639.39     998,468.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6,652.33     -483,783.96    -1,110,148.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4,584.98     -295,530.01     962,789.98
               毛利率               10.69%        11.19%        14.30%
    
    
    18、2019年三季报主要财务情况变动及原因: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 30.51%,主要原因是销售回款中应收票据比例增加、现款比例减少导致;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 92.03%,主要原因一是销售回款中应收票据比例增加,二是应付账款采取了其他支付方式;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09.14%,主要原因是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80.34%,主要原因是社保计提与缴纳时间差异所致;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51.82%,主要原因是到期偿还借款;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7.10%,主要原因是受钢铁行业产能增加和钢铁下游市场低迷等影响,钢材售价较上年同期下跌,同时原料价格特别是进口矿价格同比上涨,导致盈利水平下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4.49%,主要原因是与同期相比本期没有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流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9.24%,主要原因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所致。
    
    19、发行人财务数据有效,财务数据与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一致。
    
    20、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
    
    21、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河钢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总金额不超过155亿元(含155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募集说明书》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债券期限:5年。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下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发行日期: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6日。
    
    发行首日:2019年11月25日。
    
    起息日:2019年11月26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挂牌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简称“双边挂牌”)。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含划分为权益工具的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可续期企业债等)。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9年11月21日)
             T-1日           网下询价、簿记建档
      (2019年11月22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发行首日
      (2019年11月25日)
           T日-T+1日
     (2019年11月25日-2019   网下发行期限
         年11月26日)
             T+1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19年11月26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
                             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9年11月27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40%-4.9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1月22日(T-1日)13:30-16:00之间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购申请表》”)(见附件1)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2)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19年11月22日(T-1日)13:30-16:00将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的《申购申请表》(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传真:010-89136009转900004、010-89136013转900004;
    
    备用传真:010-65608456、010-65608457;
    
    备用邮箱: bjjd04@csc.com.cn;
    
    电话:010-86451556;
    
    联系人:王明夏、钱瑞哲。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9年11月25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下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9年11月25日(T日)-2019年11月26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1月2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1 月 22 日(T-1 日)13:30-16:00之间将以下资料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1《申购申请表》(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89136009 转 900004、010-89136013 转 900004;
    
    备用传真:010-65608456、010-65608457;
    
    备用邮箱: bjjd04@csc.com.cn;
    
    电话:010-86451556。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9年11月26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211018270000010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酒仙桥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219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9年11月26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法定代表人: 于勇
    
    董事会秘书: 李卜海
    
    电 话: 0311-6677 8735
    
    传 真: 0311-6677 8711
    
    联 系 人: 李卜海、梁柯英
    
    邮政编码 050023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注 册 地: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 吴云超
    
    项目组其他成员: 孙康、刘重庆、张辉
    
    电 话: 010-8513 0424
    
    传 真: 010-6560 8445
    
    邮政编码: 100010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5年期
                                       (利率区间:3.40%-4.9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
     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简称及代码:19河钢01,代码:112999。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5年期;起息日:2019年11月26日;缴款
     日:2019年11月26日。申购利率区间为3.40%-4.90%。
         4、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1)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2019年11
     月 22 日 13:30-16:00 传真至传真:010-89136009转900004、010-89136013转900004;备用传真:
     010-65608456、010-65608457;电子邮箱: bjjd04@csc.com.cn;咨询电话:010-86451556。如遇特殊情
     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
     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
     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
     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
     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
     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
     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
     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
     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
    
    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
    
    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
    
    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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