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9-136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803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副总经理何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19年10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的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中国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同时授权董事长与中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玉辉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而有序地决策、规范而高效地运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金香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时提名金香爱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认为:金香爱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文件。
该事项已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19年12月4日9:30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715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香爱女士,女,1964年11月生,博士,副教授。1986年至今,任职于郑州大学法学院。金香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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