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9-10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下午7: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5层会议室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的义务。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包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
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本次会议。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12月4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北京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会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决议。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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