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97号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2,000万元至-16,000万元。2019年10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5,073.68万元,同日,你公司在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5,073.68万元。你公司在2019年三季报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修正。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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