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其中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银行”)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华侨银行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比例超过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有关的全部资料事前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与相关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该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笫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胡平西、傅建华、傅继军
    
    贲圣林、张冀湘、耿 虹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宁波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