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19-14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利”)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4月13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98,030股(占预披露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24,901,547股的比例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19年7月15日,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89,215,391股变更至124,901,547股,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完成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业务,公司总股本由124,901,547股变更为124,866,547股,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5)。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本次减持计划将调整为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97,330股,占总股本124,866,547股比例的2%。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2019年6月4日,苏州天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50,000股,减持比例占当时公司总股本89,215,391股的0.953%;2019年11月15日,苏州天利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5,100股,减持比例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的0.148%。综上所述,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11月15日期间,苏州天利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5,1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10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苏州天利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苏州天利 大宗交易 2019年06月04日 25.00 850,000 0.953%1
投资有限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15日 26.67 185,100 20.148%
公司 合 计 1,035,100 1.101%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2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2
(%) (%)
合计 22,789,060 18.25% 22,603,960 18.10%
苏州天利 持有股份
投资有限 其中:无限 22,789,060 18.25% 22,603,960 18.10%
公司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 0 0 0 0
条件股份
注: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实施完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公司总股本由89,215,391股变更为124,901,547股;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完成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业务,公司总股本由124,901,547股变更为124,866,547股。
(1)此处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89,215,391股;
(2)此处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
(3)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苏州天利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份减持为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天利的正常减持行为。股东苏州天利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后,苏州天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18.10%,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苏州天利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