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情况对照表
经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47.7228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999.4674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从事
激光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激光及自动化技术在
智能制造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激光器及相关元件、
3D打印设备、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光机电一体化设
备、智能电子产品、智能自动化设备、电子工业专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从事 用设备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激光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供激光切割,激光 电子测试夹具、模具、自动化、电子设备及配件的
钻孔,激光焊接,激光表面处理,生产和销售精密 设计、加工装配与销售;提供激光切割、激光钻孔、
激光模板、精密金属零件、陶瓷元器件、复合材料 激光焊接、激光表面处理、激光快速成型、三维打
零件及相关电子装联产品;进出口业务。公司改变 印,生产和销售激光三维电路成型产品、激光快速
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 成型产品、三维打印产品、精密激光模板、精密金
变更登记。 属零件、陶瓷元器件、复合材料零件及相关电子装
联产品;云平台的技术咨询,技术研发;物业租赁;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
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2,247.7228万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999.4674万股,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原章程其它条款不变。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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