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9-12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收益权回购事项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于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因融资需要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及《最高额质押合同》,公司分别以人民币9,900万元、9,900万元的价格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转让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系统”)所享有的49%、51%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以东莞信托下设的上市莞企单一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支付。在该转让价款支付日起满365个自然日时,公司向东莞信托回购电力系统的股权收益权。公司以持有电力系统49%、51%的股权为上述两笔融资事项向东莞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为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经公司2019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收益权回购事项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上述两笔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融资事项延期一年,公司继续以持有电力系统49%、51%的股权为上述两笔融资事项向东莞信托提供质押担保,电力系统提供合计不超过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延期购回旨在为公司的经营增加流动资金,以融资为最终目的,不涉及电力系统股权的转让。其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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