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1: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1号楼十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夏晓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20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8,084,0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876%。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9名,代表股份数69,821,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76%。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数129,736,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06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数31,474,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6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数38,347,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07%。其中,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数38,347,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07%。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表决,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有资本金增资子公司常州当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59,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86%;反对16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8,262,628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9,659,8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86%;反对1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会、李茜茹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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