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9-083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分别于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且于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4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72)和《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5:00至2019年1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马佳圳先生主持。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为63,046,15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2 人,代表股份93,624,14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35%。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1选举汪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汪帆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马佳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马佳圳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杨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召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洪素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洪素丽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1选举周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周霞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蔡友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蔡友杰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梁晓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梁晓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1选举刘国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刘国强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陈合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陈合发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670,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律师、钟成龙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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