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PINGDINGSHAN TIANAN COAL. MINING CO.,LTD.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目录
声明.............................................................................................................1
目录.............................................................................................................2
释义.............................................................................................................5
第一节 发行概况......................................................................................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7
二、本期债券发行批准情况..............................................................8
三、本期债券主要条款......................................................................9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11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11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12
五、本期债券发行有关机构............................................................12
六、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
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15
七、认购人承诺................................................................................15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17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17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17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17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17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17
三、主要资信情况............................................................................18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18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19
(三)发行人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19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
净资产的比例....................................................................................2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0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2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2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2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27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0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4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情况及相关机构运行状况............................40
七、发行人业务情况........................................................................53
八、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77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106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106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会计报表..................................................109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123
一、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数额......................................123
二、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123
三、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23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124
五、本期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124第六节 备查文件................................................................................126
一、备查文件..................................................................................126
二、查阅地址..................................................................................126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普通词语
平煤股份/发行人/公司/本 指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河南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
团/控股股东/集团/平煤神 指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马集团
公司债券 指 公司制法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
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券 指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
募集说明书 指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
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协/备案机构 指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证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发行签订的《平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 指 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 指 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专业名词
1/3焦煤是新煤种,它是中高挥发分、强粘结性
1/3焦煤 指 的一种烟煤,是介于焦煤、肥煤、气煤三者之间
的过渡煤
也称冶金煤,又名主焦煤。是中等及低挥发分的
焦煤 指 中等粘结性及强粘结性的一种烟煤,焦煤在中国
煤炭分类国家标准中,是对煤化度较高,结焦性
好的烟煤的称谓。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INGDINGSHAN TIANAN COAL. MINING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27034084A
法定代表人:潘树启
设立日期:1998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361,164,982.00元
公司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
邮政编码:467099
上市日期:2006年11月23日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股票代码:601666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
信息披露负责人:许尽峰
电话:0375-2749515
传真:0375-2726426
互联网址:http://www.pmta.com.cn
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及深加工,煤炭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电器机械修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用物资、橡胶制品的销售;自来水生产、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零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钻探:乙级;设备租赁,工矿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的销售;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施工及通讯工程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五金工具、电料批发销售。
二、本期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董事会于2019年3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13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特殊条款,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于2019年3月28日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了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偿债保障措施和本期发行公司债券董事会的授权事项等具体事宜。
(三)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9年10月11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87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13亿元(含13亿元)。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完成。本期债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期,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和第4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剩余期限的票面利率。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的披露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披露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九)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转让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十)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十一)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十二)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十三)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五)发行首日:2019年11月19日。
(十六)起息日:2019年11月20日。
(十七)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十八)付息日: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11月20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0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九)兑付日:2024年11月20日。如投资者在第2年末、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二十)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一)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二十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十三)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五)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
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七)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二十九)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日期:2019年11月15日
发行首日:2019年11月19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0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期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
法定代表人:潘树启
联系人:许尽峰
电话:0375-2749515
传真:0375-2726426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高玲芳、王刘振、杨罗军、徐凯、许琛
电话:021-58302023
传真:021-58303210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1号楼23层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负责人:吴明德
联系人:庞景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四)审计机构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负责人:王子龙
联系人:王松超、李强龙
电话:0371-65336699
传真:0371-65336699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22号兴业大厦A座六楼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C区113室
法定代表人:闫衍
联系人:梅楚霖、刘春天
电话:021-60330988
传真:021-60330991
联系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六)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
负责人:方萍
联系人:马鹏飞
电话:0371-55588888
传真:0371-5558855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
(七)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负责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4232
传真:021-68802819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八)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聂燕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38874800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六、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共计7,504.62万股,占2018年末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94%。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与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并非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不会对本期债券发行产生不利影响。
除以上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中原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发生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评2019年7月30日出具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诚信证评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对公司的有力支持、良好的区位和资源禀赋优势、近年盈利能力较好以及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良好等正面因素对公司业务发展及信用水平的支持作用。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资本支出压力较大、债务规模逐年上升、关联交易规模较大以及潜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等因素可能对公司整体经营及信用水平产生的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发行人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主要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额度316.00亿元,已使用51.74亿元,未使用额度264.26亿元。
图表3-1:发行人2019年6月末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用额度 剩余额度
工商银行 25.00 12.94 12.06
农业银行 20.00 5.20 14.80
建设银行 16.00 4.60 11.40
中国银行 30.00 5.00 25.00
交通银行 30.00 7.95 22.05
招商银行 28.00 5.00 23.00
兴业银行 20.00 0.00 20.00
光大银行 25.00 4.00 21.00
中信银行 15.00 3.30 11.70
民生银行 23.00 0.00 23.0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20.00 0.65 19.35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 8.00 0.00 8.00
恒丰银行 10.00 0.00 10.00
邮政储蓄银行 8.00 2.00 6.00
浦发银行 10.00 0.00 10.00
洛阳银行 3.00 0.00 3.00
广发银行 14.00 0.00 14.00
中原银行 11.00 1.10 9.90
合计 316.00 51.74 264.26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境内已发行债券及其他融资工具本金余额共计126.72亿元,债券存续期内已按期兑付利息及回售部分本金,不存在任何债券违约兑付情形。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发行1亿美元境外美元债券,票面利率6.25%,期限为1年。公司在境内已发行债券情况具体参见下表:
图表3-2:公司在境内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情况明细表
单位:亿元
债务融资 发行 债券 发行 期限 起息日/ 债券类型 备注
工具简称 规模 余额 利率 到期日
13平煤债 45.00 45.00 5.07% 10年 2013-04-17/ 一般公司债 存续期
2023-4-17
16平煤01 10.00 10.00 7.00% 5年 2016-12-28/ 私募债 存续期
2021-12-28
17平煤01 10.00 10.00 7.00% 5年 2017-07-20/ 私募债 存续期
2022-7-20
G18平煤2 9.70 9.70 6.70% 5年 2018-11-08/ 私募债 存续期
2023-11-8
15天安煤业 5.00 5.00 6.50% 5年 2015-06-19/ 定向工具 存续期
PPN01 2020-06-19
15天安煤业 5.00 0.50 6.30% 5年 2015-06-30/ 定向工具 存续期
PPN02 2020-06-30
15天安煤业 10.00 0.52 6.90% 5年 2015-08-27/ 定向工具 存续期
PPN03 2020-08-27
18天安煤业 5.00 5.00 5.85% 3年 2018-11-27/ 一般中期票 存续期
MTN001 2021-11-27 据
19天安煤业 6.00 6.00 4.98% 3年 2019-03-05/ 中期票据 存续期
MTN001 2022-03-05
19天安煤业 8.00 8.00 4.33% 1年 2019-03-07/ 短期融资券 存续期
CP001 2020-03-07
19 天安煤业 7.00 7.00 4.87% 3年 2019-04-16/ 中期票据 存续期
MTN002 2022-04-16
19平煤01 20.00 20.00 6.20% 5年 2019-08-16/ 私募债 存续期
2024-08-16
合计 140.70 126.72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累计存续债券本金余额116.72亿元,占公司2019年6月末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74.47%。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32.72亿元,占2019年6月末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84.68%。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金余额45.00亿元,占公司2019年6月末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28.71%。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金余额为51.00亿元,占2019年6月末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32.54%。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图表3-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2019年半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总资产(亿元) 520.31 489.58 430.54 387.75
总负债(亿元) 363.58 342.51 293.47 267.43
全部债务(亿元) 287.90 240.38 215.77 190.24
所有者权益(亿元) 156.74 147.08 137.07 120.31
营业总收入(亿元) 122.21 201.53 207.42 153.62
利润总额(亿元) 8.82 12.40 16.62 8.56
净利润(亿元) 6.86 8.83 15.4 7.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5.95 7.15 13.77 8.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 5.85 7.08 13.58 1.08
者的净利润(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20.76 27.51 27.16 34.96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2019年半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4.29 -26.33 -16.35 -1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5.83 19.05 8.56 -6.89
流动比率(倍) 0.82 0.77 0.79 0.69
速动比率(倍) 0.75 0.72 0.71 0.62
资产负债率(%) 69.88 69.96 68.16 68.97
债务资本比率(%) 64.75 62.04 61.15 61.26
营业毛利率(%) 19.34 19.81 21.45 19.48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年) 3.16 5.11 6.48 4.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 4.52 5.78 11.65 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3.85 5.74 11.72 1.10
收益率(%/年)
EBITDA(亿元) 22.58 45.43 41.01 26.13
EBITDA全部债务比(倍/年) 0.08 0.19 0.19 0.14
EBITDA利息倍数(倍) 3.17 3.94 4.12 2.9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2.90 15.80 14.25 13.68
存货周转率(次/年) 7.50 12.10 11.64 11.28
注:
1)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的有息债项+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 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 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7)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 期待摊费用摊销);
8)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 化利息);
1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27034084A
法定代表人:潘树启
设立日期:1998年3月17日
上市日期:2006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2,361,164,982.00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361,164,982.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邮政编码:467099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股票代码:601666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
信息披露负责人:许尽峰
电话:0375-2749515
传真:0375-2726426
互联网址:http://www.pmta.com.cn
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及深加工,煤炭销售;公路运输;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电器机械修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用物资、橡胶制品的销售;自来水生产、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零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钻探:乙级;设备租赁,工矿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的销售;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施工及通讯工程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五金工具、电料批发销售。
公司位于中国中部,区位优势明显,铁路、公路运输便利。煤炭品种主要有 1/3 焦煤、焦煤及肥煤。煤炭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冶炼精煤两大类。其中,动力煤低硫、低磷,主要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和建材等行业;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铁制造业。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6,215.45万元,净利润79,508.58万元;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4,150.24万元,净利润154,027.72万元;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5,341.99万元,净利润88,271.03万元;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2,144.53万元,净利润68,639.64万元。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一)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1、发行人的成立
发行人系经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8]29号文批准,由原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现已被吸收合并进“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继续存续主体)、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朝川矿务局(现已更名为“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现已更名为“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平煤集团以其下属的一矿、四矿、六矿、十一矿、高庄矿、大庄矿和田庄选煤厂经评估确认后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104,295.06万元,按65%的折股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67,790万股;其他五家发起人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178.466万元、154万元、153万元、80万元和80万元,并按65%的折股比例分别折为国有法人股116万股、100.1万股、99.45万股、52万股、52万股,共计419.55万股。1998年3月17日,发行人领取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豫工商企 17001379-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换领新证号为豫工商企4100001004059)。
图表5-1:发行人成立时的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77,900,000 99.385 国有法人股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 1,160,000 0.170 国有法人股
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001,000 0.147 国有法人股
河南省朝川矿务局 994,500 0.146 国有法人股
平顶山制革厂 520,000 0.076 国有法人股
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 520,000 0.076 国有法人股
合计 682,095,500 100.00
2、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
(1)2005年发行人增资扩股
经发行人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豫国土资函(2005)64号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豫国资产权(2005)10号文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5)09号文批准,发行人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68,209.55万股为基数,以平煤集团经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五矿、十矿、十二矿、七星洗煤厂和救护大队的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评估确认值5,062.1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以2.2213:1折为2,262.684万股,性质为国家股,委托平煤集团持有。公司增资扩股后的总股本由68,209.55万股变更为70,472.234万股。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5年3月30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4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5年3月29日止,贵公司(注:即发行人)已收到国家以土地使用权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626,840元,计22,626,840股。
发行人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图表5-2:发行人2005年增资扩股后的股权结构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677,900,000 96.194 国有法人股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626,840 3.211 国家股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 1,160,000 0.165 国有法人股
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001,000 0.142 国有法人股
河南省朝川矿务局 994,500 0.141 国有法人股
平顶山制革厂 520,000 0.074 国有法人股
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 520,000 0.074 国有法人股
合计 704,722,340.00 100 -
(2)2005年发行人股权转让
经河南省国资委豫国资产权(2005)2 号文批准并经河南省国资委豫国资产权(2005)20号文确认,2005年4月平煤集团转让3,400万股发行人股份给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转让3,000万股发行人股份给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图表5-3:发行人2005年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13,900,000 87.112 国有法人股
22,626,840 3.211 国家股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34,000,000 4.824 国有法人股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30,000,000 4.257 国有法人股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 1,160,000 0.165 国有法人股
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001,000 0.142 国有法人股
河南省朝川矿务局 994,500 0.141 国有法人股
平顶山制革厂 520,000 0.074 国有法人股
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 520,000 0.074 国有法人股
合计 704,722,340 100 -
(3)2006年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6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字[2006]102号文核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3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8.16元。此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107,472.234万股。2006年11月23日,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平煤天安”(后更名为“平煤股份”),股票代码为601666。
(4)2009年发行人送股
2009年5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74,722,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11.15元(含税),共计1,520,732,111元,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64.02%。本次送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39,713.90万股。
(5)2010年发行人送股
2010年5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397,139,0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698,569,521元,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60.92%。本次送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81,628.08万股。
(6)2011年发行人送股
2011年5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816,280,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908,140,377.5元,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54.16%。本次送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236,116.50万股。
(7)2015年发行人股东增减持股份
发行人于2015年6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书面通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2015年5月12日至6月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平煤股份股份49,968,518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12%。本次减持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75,058,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5年7月23日至7月27日期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买入公司6,420,2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本次增持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81,478,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7%。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均为2,361,164,982.00元。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平煤股份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占比54.27%,河南省国资委持有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15%的股份。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的总股本为2,361,164,982股,均为流通股,不存在限售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如下所示:
图表5-4: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性质
(万股)
1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 128,147.85 54.27 流通A股
司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681.81 1.98 流通A股
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3,764.06 1.59 流通A股
证券账户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3,431.26 1.45 流通A股
5 湘潭湘钢瑞兴公司 1,900.37 0.80 流通A股
6 湘潭市佳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1,250.00 0.53 流通A股
7 沈小光 1,003.96 0.43 流通A股
8 赵培 923.38 0.39 流通A股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大数据 642.50 0.27 流通A股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 钟新华 580.83 0.25 流通A股
合计 146,326.01 61.96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
图表5-5:平煤股份股权结构图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5.15%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2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变化。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毛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03日
注册资本:1,943,209万人民币元
控股股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65.15%。
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煤炭、化工产品、尼龙产品、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机械产品、建材产品及贸易。中
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依托丰富的煤炭、岩盐等矿产资源大力整合产业结构、
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打造从煤炭采选、煤焦化工、盐化工到尼龙化工的完整产
业链体系,形成了资源依托坚实、规模效应显著、成本优势突出、抗风险能力
较强的大型生产型企业。平煤神马集团业务遍布河南、湖北、江苏、上海、陕
西等9个省区,产品远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4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及跨
国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旗下拥有平煤股份、神马股份和易成新能三个上
市公司。同时,平煤神马集团是我国品种最全的炼焦煤、动力煤生产基地和亚
洲最大的尼龙化工产品生产基地。近年来,集团坚持“以煤为主,相关多元”
发展战略,构建了煤炭采选、尼龙化工、煤焦化工、煤盐化工4大核心产业和
高新技术、物流贸易、机械装备等产业体系。
截至2018年末,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811.99亿元,其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存货及货币资金构成,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18.65亿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198.53亿元,利润总额为15.02亿元,净利润为2.08亿元。以上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12月6日挂牌成立,为河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机关设有15个内设处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质押发行人股票64,000.00万股,均为无限售股份,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49.94%,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7.11%。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15家,其中主要子公司为6家,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6: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序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 业务
号 (万元) 比例 性质
1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28,730.00 100.00% 工业
2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23,800.00 100.00% 工业
3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工业
4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80,000.00 60.00% 工业
5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15,942.00 72.00% 工业
6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9,281.16 65.00% 工业
(1)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黄超慧,注册资本28,730万元。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其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销售、运输、安装、劳务服务。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3,389.09万元,所有者权益-57,986.4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528.20万元,营业利润-11,602.61万元,净利润-11,572.94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是受煤炭赋存和地质条件影响,投入增加所致,因长期亏损导致所有者权益为负。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2家,属兼并重组小煤矿。
(2)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屈博,注册资本23,800万元。2017年6月30日公司以上市募集资金收购其100%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施工及通讯工程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子仪器仪表、五金工具、电料批发销售;电力设备、机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0,416.51万元,所有者权益37,009.3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760.47万元,营业利润1,832.15万元,净利润1,372.84万元。
(3)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高金华,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平煤股份公司发起设立,100%持股。2017年8月31日平煤股份公司将分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负债划转至该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煤炭洗选、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84,915.49万元,所有者权益17,360.7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986.16万元,营业利润2,162.76万元,净利润1,573.58万元。
(4)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晓强,注册资本80,000万元,平煤股份持股60%,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生产,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的销售)。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41,958.44万元,所有者权益193,755.4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591.04万元,营业利润42,234.32万元,净利润28,906.53万元。
(5)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焦振营,注册资本15,942万元,平煤股份持股72%,宝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持股28%。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原煤开采、洗选、销售。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4,342.88万元,所有者权益17,339.5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36.78万元,营业利润-5,334.91万元,净利润-4,088.11万元。
(6)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马廷欣,注册资本9,281.16万元,平煤股份持股65%,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35%。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的加工和销售、铁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1,248.80万元,所有者权益11,871.2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968.96万元,营业利润2,026.75万元,净利润1,567.50万元。2018年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上升50.35%,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二)发行人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名称 (万元) 直接 间接
上海宝顶 煤炭、焦炭、钢材、化工产品、建筑材
能源有限 1,000.00 49 - 料、矿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
公司 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
中国平煤 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
神马集团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
财务有限 100,000.00 35 - 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责任公司 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
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1)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杨世权,注册资本1,000万元,平煤股份持股49%,宝钢资源有限公司持股51%;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焦炭、钢材、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等。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0,330.78万元,所有者权益2,095.24万元,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456.83万元。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余清海,注册资本30亿元,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平煤股份持股35%,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861,602.27 万元,所有者权益 116,199.26 万元,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12,136.13万元。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委任日期 任职到期日
潘树启 董事长 男 49 2018年11月23日 2019年5月17日
王良 董事 男 56 2017年8月28日 2019年5月17日
张建国 董事 男 54 2010年5月11日 2019年5月17日
张金常 董事 男 55 2013年5月17日 2019年5月17日
杜波 董事 男 54 2011年4月16日 2019年5月17日
涂兴子 董事 男 55 2000年5月16日 2019年5月17日
王新义 董事 男 57 2017年8月28日 2019年5月17日
董事会
康国峰 董事 男 55 2016年11月10日 2019年5月17日
白国周 职工董事 男 49 2013年5月17日 2019年5月17日
王兆丰 独立董事 男 56 2013年5月17日 2019年5月17日
安景文 独立董事 男 64 2013年5月17日 2019年5月17日
唐建新 独立董事 男 54 2013年5月17日 2019年5月17日
陈栋强 独立董事 男 48 2013年5月17日 2019年5月17日
李宝库 独立董事 男 56 2014年11月14日 2019年5月17日
张友谊 监事会主席 男 57 2010年5月11日 2019年5月17日
监事会 赵海龙 监事 男 55 2001年4月2日 2019年5月17日
赵全山 监事 男 58 2016年5月16日 2019年5月17日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委任日期 任职到期日
梁红霞 监事 女 45 2016年5月16日 2019年5月17日
梁建民 监事 男 54 2017年8月28日 2019年5月17日
武豪 职工监事 男 58 2007年4月30日 2019年5月17日
陈志远 职工监事 男 56 2012年3月18日 2019年5月17日
王广民 职工监事 男 54 2017年9月1日 2019年5月17日
王新义 总经理 男 57 2019年6月26日 2022年6月26日
吉如昇 副总经理 男 56 2016年6月24日 2019年5月17日
其他非 程伟 副总经理 男 53 2012年6月15日 2019年5月17日
董事高 岳殿召 副总经理 男 53 2017年12月25日 2019年5月17日
级管理 闫章立 副总经理 男 56 2019年2月22日 2022年2月22日
人员 徐继民 副总经理 男 56 2019年8月21日 2022年8月21日
许尽峰 董事会秘书 男 50 2017年6月12日 2019年5月17日
赵运通 财务总监 男 55 2019年4月30日 2022年4月30日
注:
(1)2018年11月5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补增董事的议案,同意补增潘树启先生为发行人董事。2018年11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增董事的议案。发行人同时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选举潘树启先生为发行人董事长。
(2)2019年2月22日,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聘任闫章立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3)2019年4月30日,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聘任赵运通担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4)2019年6月26日,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聘任王新义担任发行人总经理。
(5)2019年8月21日,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聘任徐继民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6)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满,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正在进行新一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过程。在此期间,发行人在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仍然履行相应职责。
2、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或债券的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潘树启,曾任瑞平公司庇山矿矿长,瑞平公司张村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处级),平煤股份五矿矿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经理助理、平煤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良,曾任原中国神马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建国,曾任本公司四矿矿长,平煤集团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金常,曾任本公司十一矿党委书记、矿长,平煤集团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许平煤业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
杜波,曾任本公司八矿矿长,平煤集团副总工程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安监局局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涂兴子,曾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平煤集团副总工程师,本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王新义,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河南省许平煤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经理助理、安监局常务副局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康国峰,曾任平煤十矿副矿长、集团安监局监察一处处长、总工程师、副局长,集团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白国周,曾任本公司七矿开拓二队班长,开拓四队班长、党支部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工会副处级干部、本公司职工董事。
王兆丰,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河南理工大学瓦斯地质研究所所长,河南省特聘教授。现任河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煤矿灾害预防与抢险救灾教育部工程中心常务副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安景文,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教授、博导,中国生产力学院副院长,中国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煤炭质量分会副理事长,中国能源资源系统工程分会副理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唐建新,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百集团、神州长城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栋强,曾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君致(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宝库,曾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君致(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张友谊,曾任平煤集团董事、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海龙,曾任平煤集团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部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董事、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
赵全山,曾任平煤集团财务处主任会计师、装备事业部计财处副处长、处长、机械装备集团总会计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部长、资金结算中心主任。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审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梁红霞,曾任平煤集团企业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法律事务部律师、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梁建民,曾任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师级)、总支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规划发展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武豪,曾任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工会副主席。现任平煤股份工会主席,本公司职工监事。
陈志远,曾任本公司四矿矿长助理、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四矿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职工监事。
王广民,曾任平煤集团坑口电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原平煤集团坑口电厂代理党委书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坑口电厂党委书记,平煤股份三矿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平煤股份一矿党委书记、职工监事。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吉如昇,曾任平煤集团计划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规划发展部部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经济运行部部长、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程伟,曾任本公司十矿矿长,平禹煤电公司董事长,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办室主任。
岳殿召,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处级)、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矿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闫章立,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香山矿董事长、经理、党委副书记,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五矿矿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徐继民,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处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建井三处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许尽峰,曾任平煤集团计划处主任工程师、平煤集团规划发展部计划统计处副处长、本公司计财处副处长、副处长(处级)。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综合处处长。
赵运通,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历任平煤集团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财务管理处处长,平煤股份总会计师兼计财处处长,神马股份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是否在兼职
姓名 兼职单位名称 在兼职单位担任的职务 单位领取薪
酬
潘树启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总经理助理 是
张建国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总工程师 是
张金常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党委常委、工会主席 是
梁建民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副总工程师、规划发展部部长 是
王新义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总经理助理、安监局常务副局 是
长
杜波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 是
长
涂兴子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是
张友谊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是
赵海龙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董事、总会计师 是
赵全山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审计部部长 是
梁红霞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法律事务部部长 是
王良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 副总经理 是
河南理工大学 教授、博导 是
王兆丰 煤矿灾害预防与抢险救灾教育部 常务副主任 否
工程中心
中国生产力学院 副院长 是
安景文 中国能源资源系统工程分会 副理事长 是
中国煤炭质量分会 副理事长 是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 教授、博导 是
是否在兼职
姓名 兼职单位名称 在兼职单位担任的职务 单位领取薪
酬
中国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 委员 是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 是
唐建新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陈栋强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 是
李宝库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营销管理学院 院长 是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合规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的规定。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持股情况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情况及相关机构运行状况
(一)组织架构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机关职能部门 直属单位(非法人)
证券财计 计审 生产 拓开 电机 风通 地质 调总 工总 安全 安全 供应 技术 量质 安全 护救山矿
合综处 处 处 处 处 处 测量 度室 师程 监管 训培 部 心中 技术 技术 队大疗医
处 处 公办 处 处 监督 培训 护救
室 中心 中心 心中
分公司 控股及全资子公司 参股公司
河南顶平顶平河南 南河 煤平 顶平 平顶 顶平 上海 河南 海上 国中
平宝天山天山中平 通天 能新 天山 山市 市山 星斗 中平 顶宝 煤平
煤 安 安 鲁 电 源 安 福 天 资 煤 能 神
一 二 四 五 六 八 十 十 十 十 朝 田 八 七 供 运 设 禹 勘 首 业 煤 煤 阳 力 有 煤 安 和 产 电 源 马
矿 矿 矿 矿 矿 矿 矿 一 二 三 川 庄 矿 星 水 销 备 州 探 山 有 业 业 煤 有 限 业 煤 煤 管 有 有 集
矿 矿 矿 矿 选煤选煤选煤公分 司公赁租煤选程工二矿 限公山香九矿有电 限公 司公 天宏 有业 有业 有理 责限 限公 财团
厂 厂 厂 司 站 筹 处 筹 司 矿 有 限 司 选 限 限 限 任 司 务
建处 处建 限有限责司公 有煤 司公 公司 司公 司公 有限
公司 公任 公限 责任
司 司 公司
公司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情况如下列示:
1、董事会下设部门: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管理层制定的公司战略规划,包括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职能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究战略、人才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跟踪战略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提出调整建议。
(2)提名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薪酬制度和考核管理。
(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权力机构;负责批准内部审计制定及修订方案、年度内部计划;确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根据审计结果依照公司有关制度对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并交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对审计结果反映的重大问题,可形成处理意见,然后提交董事会讨论解决;负责做好与外部监管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薪酬制度和考核管理。
2、总经理下设相关职能部门:
(1)质量技术监督中心
质量技术监督中心是公司煤炭质量、计量、洗选加工的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煤炭质量计划、煤炭产品结构调整计划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对选煤生产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对煤炭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牵头组织对重大、恶性质量事故,重大恶性计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商品煤炭进行监督抽查,对入选原料质量进行检查;负责公司采制化技术管理工作。
(2)安全监察处
安全监察处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行驶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能,具体包括监督监察公司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及贯彻执行情况;督促相关
部室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筹备并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督促指导矿井安
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加事故抢救处理工作及事故原因调查分析;负责安全工作
考核。
(3)生产处
生产处是公司煤矿生产计划、生产监督、技术指导的参与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参与分子公司年度生产计划会审计生产考核指标的监督、考核;负责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初采初放现场验收及报告审批;负责组织煤炭设备选型论证及使用监督管理;参与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协调解决、监督落实;参与事故抢修及追查分析工作;参与“三下”采煤的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现场查看及治理的技术论证工作;负责,专项安全工程及采煤作业的实施、采煤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指导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开拓处
开拓处负责专项安全工程及掘进作业的实施;掘进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指导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5)通风处
负责“一通三防”、防突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隐患排查、检查指导、监管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6)地质测量处
地质测量处负责地质测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隐患排查、检查指导、监管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7)机电处
机电处负责机电设备、供电、通讯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机电隐患排查、淘汰落后的设备、检查指导、监察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负责公司年度设备计划编制的组织工作;负责建立公司设备档案;负责制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标准等,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竞赛评比活动,组织设备管理及技术培训工作。
(8)总工程师办公室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采掘工程布局、设计审查、规程措施审查、淘汰落后技术工艺、隐患排查、检查指导、监察规程措施的落实等安全管理。
(9)总调度室
总调度室负责煤炭发运调度及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负责调度平台及时反馈生产现场情况及时向其他部门提供生产调度数据;负责组织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平衡会;负责公司煤炭发运的调度及储备装运系统安全管理和检查,发生重大事故时,做好事故抢险工作组织、调度,并按规定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
门汇报;安全工作调度指挥,应急救援演练、夏季三防、冬季三防、隐患排查、
检查指导、监察规程措施的落实等安全管理。
(10)培训处
培训处负责职工安全培训等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安全培训计划、持证上岗、安全培训考核,检查指导、监管安全培训方面规定落实情况;负责编制公司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训、班组长安全资格的培训与复训,负责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培训、复训合格人员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工作。
(11)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负责编制公司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训、班组长安全资格的培训与复训,负责教学
计划的组织、实施、培训、复训合格人员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工作。
(12)救护大队
救护大队负责对根据各矿山急救预案内容、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物质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定期进行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证券综合处
证券综合处负责股票与债券发行方案的研究、策划及组织实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筹资方案;配合公司计财处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监控工作;按照上述公司披露要求,对外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年度、半年报、季报定期报告的组织、分工、编制、审核和上报,公司办公室业务。
(14)计财处
计财处负责研究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资金管理政策、信贷政策以及担保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办法;负责运用信贷、结算、利率等金融工具,有效融
通资金,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引导和督促公司所属单位建立健全以资金管理为中
心的各项业务管控流程和各级责任体系;建立相应的信息技术平台,对公司的货
币资金实施集中账户管理、统一资金调度、统一信贷管理;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专
项资金计划的审查与下达;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报废、残
体处理机闲置设备外让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
参与对外投资项目评审,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及项目资金状况做出评价论证;
制定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内容、格式、规范与说明等;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告。
(15)供应部
供应部负责公司的物质供应保障职责,负责物资集中采购、集中储备、集中配送、统一结算;负责采购计划管理、采购价格管理、物资质量管理和供应商管理;负责内部物资的平衡、调剂;负责工程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所有固定资产投资所列的设备采购;负责所有材料、配件及办公用品的采购等工作。
(16)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负责组织落实公司研发体系建设、研发过程管理、研发成果奖励、推广等工作,主要包括完善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研发战略与规划;根据研发转炉规划,组织公司研发项目立项审核;对公司及各矿厂的研发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负责公司科研计划项目下达、合同签订、预算审批和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实施研发成果奖励政策;研发成果保护剂推广应用;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技术的管理等工作。
(17)审计处
审计处负责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在内的公司内部审计日常工作。审计处在审计委员会的授权下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负责拟定内部审计制度及修订方案;根据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安排内部审计工作;形成审计意见,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参与组织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及其他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公司主要业务部负责人和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任期内的经济审计;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立项、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等相关审计工作。
(二)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建立有序行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建符合规范的法人治理构架,并保障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到位,形成了依法分设、各司其职、各履其责、相互依存、相互制衡的管理体系。
1、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会的主要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5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取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1/3以上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任命一个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各一名。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均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如总经理认为必要,可以提名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河南省国资委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发行人主要受到主管部门如下行政处罚:
(1)2016年8月1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二条,襄城县环保局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作出襄环罚决[2016]9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2)2017年7月7日,平顶山环保局因煤矸石周转场煤矸石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作出平环罚[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日内改正并处以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3)2017年7月7日,平顶山环保局因煤矸石堆场煤矸石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作出平环罚[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日内改正并处以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4)2017年7月7日,平顶山环保局因原煤场防风抑尘网破损,原煤未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作出平环罚[2017]5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日内改正并处以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5)2017年9月25日,平顶山环保局因COD、SS、总铁、石油类监测数据超过国家规定的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作出平环罚[2017]13 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七日内改正并处以罚款四十四万五千一百六十九元两角的行政处罚。
(6)2017年10月13日,平顶山环保局因废气超标排放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星选煤厂出具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平环违改[2017]第008号),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在30日内报告改正情况。
(7)2017年11月13日,平顶山环保局因废气超标排放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星选煤厂作出平环罚[2017]16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日内改正并处以罚款十六万元的行政处罚。
(8)2017年11月8日,平顶山环保局因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要求在预警时间内停产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选煤厂出具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平环责改[2017]13号),责令落实减排措施。
(9)2017年12月29日,平顶山环保局因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要求在预警时间内停产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选煤厂作出平环罚[2017]19号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五万的行政处罚。
(10)2017年6月1日,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华区分局因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五矿作出(平新)质监罚字[2017]08003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并处以罚款四万元的行政处罚。
(11)2017年6月28日,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华区分局因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锅炉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作出(平新)质监罚字[2017]08002号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12)2016年10月11日,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作出(平)安监管罚决字[2016执1]1号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一万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13)2018年2月16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2018年8月16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以上两起安全事故均为一般事故,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将以上两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由一级降为三级。
发行人因环保、质量违法行为受到环保、质监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但发行人在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后已积极配合环保主管部门缴纳了罚款并相应进行了整改,罚款金额占发行人净资产比例较小,不构成影响本期发行的重大法律障碍。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违规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神马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财务总监赵运通(当时任神马股份财务总监)被连带处以警告且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除以上事宜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业务方面
发行人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有效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要素,独立组织和实施销售经营活动。与控股股东之间无同业竞争,控股股东较少干预发行人经营运作。
2、资产方面
发行人是国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截至目前,河南省国资委并无将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对外提供质押担保等事项。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服务、生产销售系统及自有施工设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3、人员方面
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较为独立。
4、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控股股东未干预公司的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5、机构方面
发行人设置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各事业部等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七、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和煤炭销售。公司位于中国中部,区位优势明显,铁路、公路运输便利。公司的煤炭品种主要有 1/3 焦煤、焦煤及肥煤,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冶炼精煤两大类。动力煤低硫、低磷,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主要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和建材等行业;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铁制造业,公司“天喜牌”精煤荣获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公司的经营模式为自产自销,且主要采用直销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采选和销售。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1、我国能源格局与储量情况
“富煤、少气、缺油”是中国能源资源禀赋的基本国情。中国能源资源的缺油特征,未来有可能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甚至威胁国家安全的能源掣肘。中国煤炭资源相对丰富,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之一。煤炭资源将是中国中长期发展中必须依靠的重要战略资源。
中国煤炭资源整体分布格局是“北富南贫”。在北方,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兴安岭-太行山-贺兰山-天山一线,主要产地分布在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甘肃、新疆等地。在南方,主要产地分布在贵州、云南、四川、重庆等地。
国土资源部通报的信息显示,全国油气资源主要集中在11个大型含油气盆地。渤海湾、松辽、塔里木、鄂尔多斯、准噶尔、珠江口、柴达木7个含油气盆地的
石油资源量、储量和产量贡献超过全国的80%;鄂尔多斯、四川、塔里木、柴达
木、珠江口、琼东南、东海、莺歌海、松辽9个盆地的天然气资源量、储量和产
量贡献超过全国的80%。
2、我国煤炭产能与产量情况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9年3月发布的《2018 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我国煤炭生产重心继续向晋陕蒙新等资源禀赋好、竞争能力强的地区集中。 2018年,内蒙古、山西、陕西、新疆、贵州、山东、河南、安徽等 8 个亿吨级(省区)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 31.2 亿吨,占全国的88.1%,同比提高 0.9 个百分点;其中,晋陕蒙新四省(区)原煤产量占全国的 74.3%,同比提高 1.8 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中国煤炭产业集中度有了一定的提高。年产12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矿产量比重由58%提高到68%,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型煤矿产量比重由21.6%下降到10%左右。14个大型基地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92.3%左右。产量超过亿吨的煤炭省区8个,产量比重84.1%。前4家煤炭企业产量8.68亿吨,占全国的23.6%;前8家企业产量13.1亿吨,占全国35.5%。神华、同煤、山东能源、陕煤化、中煤、兖矿、山西焦煤、冀中能源、河南能源等9家企业产量超亿吨,产量14.1亿吨,占全国的38.2%。
截至2018年末,我国“十三五”煤炭去产能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年产 30万吨以下煤矿产能减少到 2.2 亿吨/年以内。煤炭行业由总量性去产能转向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
3、我国煤炭市场供求及产品价格变动
(1)煤炭供给与宏观影响因素
我国煤炭储量占世界储量的13%,储量较为丰富,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目前我国煤炭市场处于供大于求的情况。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指出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因此,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预期未来几年煤炭供给将处于收缩的状态。当前煤炭产能仍然较大,但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总体产能相对过剩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常态。随着煤炭新增产能的不断释放,煤炭产量将进一步增加。
(2)煤炭需求与宏观影响因素
煤炭行业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在电力(约占55%)、钢铁(约占16%)、建材行业(约占13%)和化工(约6%),其余主要为民用煤等其他行业。我国“富煤少气贫油”的资源结构决定了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重要地位。虽然国家近年来一直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煤炭在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逐年下降,2017年约为60%左右,但中长期看,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不会低于50%。由于我国能源消费总量逐年增长,虽然煤炭占比呈小幅下降趋势,但煤炭消费的绝对数量未来仍有稳步增长的潜力。
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主要形式是火力发电。截至2018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9.0亿千瓦、同比增长6.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0.8%、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分类型看,水电装机3.5亿千瓦、火电11.4亿千瓦、核电4466万千瓦、并网风电1.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7亿千瓦,火电装机中,煤电10.1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53.0%火电行业的平稳增长有力支撑了煤炭的需求。
钢铁和建材行业为煤炭的第二大下游行业,建材行业主要以水泥行业为代表。2016年以来粗钢产量开始缓步增长,2017年粗钢产量为8.32亿吨,同比增长5.70%,2018年,中国生铁、粗钢和钢材累计产量分别为7.71亿吨、9.28亿吨和11.06亿吨,同比分别增长3%、6.6%和8.5%。2017年水泥产量为23.16亿吨,同比略微下降0.20%,2018年全国累计水泥产量21.77亿吨,同比增长3%
房地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对钢铁和建材行业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2018年房地产新开工面积累计同比增速逐月走高,2018年1-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0264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住宅投资85192亿元,增长13.4%,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2013年以来持续下降,但总体呈增长趋势,2017年全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为17.31万亿元,同比增长14.93%。2018年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包括脱贫攻坚、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社会民生共9大领域。
(3)供需总体情况
煤炭行业低迷的内在原因在于供求不平衡,供大于求。在需求方面,新常态下经济增速下降,投资放缓,传统产业需求乏力,占煤炭需求九成的下游四大行业增速放缓。在供给方面,大量超前建设的产能陆续投放,2015年底在建产能11亿吨(占2015年产量36.8亿吨的29.89%),既有产能退出缓慢,产能仍未见顶,供过于求的局面使得煤价持续下降。2017年煤炭价格在2016年大幅上涨的基础上整体维持区间波动。一方面由于下游钢铁、火电回暖带动用煤需求回升;另一方面,国家供给侧改革步伐不减,持续推进,供给端收缩叠加需求端回升,成为2017年煤炭价格维持高位的主要支撑。整体来看,国内产能充足,煤炭供给主要受到环保政策、产能置换等调控政策影响,大幅增加的概率较小,煤炭产量或有小幅回升,但需求难有强劲改善。2018年以来,受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及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煤炭产能进一步向“三西”煤炭主产区集中,河南地区由煤炭调出省份转为调入省份,供应持续偏紧。2018年以来,国内动力煤价格在季节性需求旺季的带动下,价格出现阶段性上涨,供求处于“紧平衡”态势。冶炼精煤市场呈现结构性分化走势,低硫品种需求旺盛,价格保持高位稳定,高硫、配焦煤等品种需求偏弱。未来,随着行业去产能深入推进及国家“保卫蓝天”计划的有效落实,煤炭行业供求关系将进一步趋于平衡,煤炭产品价格将持续稳定。
(4)煤炭价格
煤炭价格方面,剔除冬季供暖等季节性因素影响,国内煤炭价格自2011年四季度起出现持续下行趋势,2012年随着下游行业库存逐渐饱和,煤炭价格下行速度加快。2013年受下游需求持续疲软影响,煤炭价格持续下行,但受原煤产量增幅放缓影响,煤炭价格快速下行态势得以遏制,整体价格跌幅小于2012年跌幅。2015年,秦港5,500大卡和环渤海指数分别累计下跌32%和29%,各煤种价格累计跌幅均达到14-28%。进入冬季,供给面偏紧使2015年11月底以来煤价出现小幅反弹。
2016年以来,为解决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突出问题,国家相继出台化解煤炭产能过剩的政策措施,市场供需失衡矛盾有所缓解,煤炭价格出现了持续的上涨,涨势一直持续到2016年11月上旬。2016年煤炭价格走势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11月中旬以前为持续上涨期,11月中旬至年底价格出现理性回落。截至2016年12月27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收于593元/吨,比2015年12月2日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发布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上涨221元/吨,上涨59.4%。
2017年煤炭价格在2016年大幅上涨的基础上整体维持区间波动。一方面由于下游钢铁、火电回暖带动用煤需求回升;另一方面,国家供给侧改革步伐不减,持续推进,供给端收缩叠加需求端回升,成为2017年煤炭价格维持高位的主要支撑。
在供需平衡的支撑下, 2018年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2018 年动力煤中长期合同价格(5500 大卡下水煤)稳定在绿色区间,全年均价558.5 元/吨,比上年下降 9.5 元/吨;现货价格受市场预期影响波动较大,价格总水平保持平稳,秦皇岛 5500 大卡下水煤市场平仓价年内最高 770 元/吨,最低 570 元/吨;但2018年全年均价比上年仅增加 9 元/吨。
4、行业利润水平
受益于煤价维持高位,煤炭行业效益持续好转。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27万亿元,同比增长5.5%;实现利润2888.2亿元,同比增长5.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的90家大型企业利润总额(含非煤)1563亿元,同比增长26.7%。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应收账款2403.5亿元,同比增长0.6%,协会统计的90家大型企业应收账款(含非煤)175448亿元,同比下降22.7%;企业现金流明显增加。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资产负债率65.7%,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
5、我国煤炭行业政策
煤炭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对经济总量、百姓民生、安全都有重大影响。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从完善规划指导、淘汰落后能力、改善安全状况、加强环境保护等入手,实现煤炭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煤炭产业政策》。政策提出要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黄陇(华亭)、鲁西、两淮、冀中、河南、云贵、东北、宁东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2011年1月,在中国能源会议上,时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将有序推进14个大型煤炭基地的建设,其中,新疆将从原来的储备煤炭基地,正式成为中国的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力争“十二五”中国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到煤炭总产量的90%。
2012年以来,随着煤炭行业景气度的持续下滑,煤炭企业运营难度加大,各级政府陆续推出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2013年7月底,山西省政府出台了促进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二十条措施,包括暂停提取两项煤炭资金,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鼓励电力企业清洁高效就近用煤,妥善解决煤炭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投入资金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宏观政策支持等。继山西省出台煤炭新政二十条政策后,内蒙古、陕西省也陆续出台类似政策,保护当地煤炭企业发展。201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要求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着力解决老矿区、老企业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9月,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六部委制定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加强煤质管理政策出台,将影响部分煤炭进口。
2015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强调了优化煤炭开采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加强煤炭规划管理的方针。2015年5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出台,提出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目标,对燃煤发电以及原煤入选率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煤炭企业开展煤炭分质分级阶梯式利用,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随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出台,煤炭行业内部将进一步分化,汰弱留强趋势加剧。2015年12月,发改委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对中小型煤矿进行兼并重组,同时加快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该《煤炭意见》指出,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任务是: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改革重组;推进行业调整转型;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
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明确要求自2016年开始,全国所有煤矿按照276个工作日规定组织生产,即直接将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的系数取整后作为新的合规生产能力。
2016年5月,财政部印发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253号),明确了此次改革中央设立奖补资金规模1000亿元,涉及人员安置18万人,并明确对多关产能、早关产能的企业省份进行多奖励,同时重点支持历史问题较多的原国有重点煤矿。
2016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502号)要求定价方面,基础价格和与市场变动的挂钩机制,引入价格指数作参考;煤炭企业依据核准(核定)的生产能力、参考实际煤炭发运量,用户企业依据实际需要,自主衔接签订合同;鼓励支持更多煤炭供需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签订更高比例中长期合同;以此促进煤炭及相关行业平稳发展。
2017年4月,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就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增减挂钩工作进行部署,加快产能置换有助于培育和发展先进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最终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2018年4月,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提出要不断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由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为主。适当提高南方地区煤矿产能退出标准,严格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坚决退出违法违规和不达标的煤矿,加快退出安全保障程度低、环保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的煤矿。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北煤南运大通道建设,更多发挥北方优质先进产能作用,统筹做好去产能和保供应相关工作,促进煤炭供需总体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强化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等市场化手段,积极推进煤电联营和兼并重组,持续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大力推动转型升级,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随着政府对产能控制、打击超产及非法矿的推进,以及煤炭扭亏脱困相关政策落地,改革红利将逐步释放,未来年度产能过剩问题将得到进一步解决,产业结构将得以改善,煤炭行业资源将向优势企业积聚,行业效益下滑的局面有望得到缓解,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
6、煤炭行业未来发展前景
未来,随着行业去产能深入推进及国家“保卫蓝天”计划的有效落实,煤炭行业供求关系将进一步趋于平衡,煤炭产品价格将持续稳定。
(1)煤炭需求继续保持稳健状态
201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914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4.2%;2018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0264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住宅投资85192亿元,增长13.4%。2018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5636亿元,名义比上年增长5.9%。房地产行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增长,是支撑煤炭需求的终端力量。
二是火电发电量稳定增长。中电传媒电力传媒数据研发中心跟踪数据显示,2018年火电行业总装机容量114370万千瓦,同比增长5.1%,增速与上年持平,占全国装机容量的比重超过50%,火电发电用煤需求仍然稳定。
(2)煤炭供应能力将保持增长
2018 年,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煤炭优质产能持续增加。“十三五”期间去产能目标已经超额完成。 2019 年,释放先进产能,提高煤炭供给质量将成为主攻方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到 2020 年底,争取在全国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后期有关部门将统筹考虑各地差异,支持相关地区通过兼并重组适度扩大规模,进一步实现煤炭产业优化布局。
(3)煤炭价格将逐步向合理区间回归
宏观层面,2019 年宏观经济稳中有变、变中有忧,下行压力加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经济增长出现波动的可能性增大,但政府稳增长意图明显,“托底”经济的措施更加完备,降息降准、减税降费措施不断出台,且以铁路建设为代表的固定投资力度不断增大,预计 2019 年基础设施投资将有所提高,国民经济运行将保持合理区间。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给煤炭行业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底”。
行业层面,经过 3 年的煤钢去产能工作,煤炭累计去产能 8 亿吨左右,钢铁累计去产能 1.5亿吨以上,煤钢行业去产能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保证了煤钢行业的供需基本平衡。虽然下游钢铁产品价格自去年 11 月出现大幅下滑,钢、焦企业利润减少,对焦煤价格承受能力下降,加之环保限产边际弱化,都给焦煤市场带来不利影响,但钢铁行业 2019 年将迎来存量整合并购加速和高炉大型化置换启动,行业产能端大规模增长的可能性不大,钢材价格不具备持续下跌的基础,这也为焦煤市场平稳运行带来支撑。总体分析,预计 2019 年煤炭消费将保持基本平稳,增量不大;国内煤炭产能释放加快,主要煤炭铁路运输通道能力增加,煤炭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加,全国煤炭市场供需将逐步向宽松方向转变。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战略及实现路径
1、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河南省从事煤炭采掘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凭借其在煤矿资源、营销网络、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发展为河南省煤炭行业的支柱性企业。自2015年以来,公司对煤炭产品进行重新定位,确立了电煤向焦煤转变、燃料煤向原料煤转变的战略思路,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开辟了电煤向精煤转化增效的新途径。
动力煤方面,公司已处华中地区市场引领企业,结合国内煤炭市场情况以及自身1年半多的产品结构调整,2017年公司多次带动省内电煤价格上涨。公司占有周边姚孟、鲁阳、平东热电三个电厂市场份额的95%以上,省内豫西南地区电厂市场份额的50%左右。对公司动力煤市场形成竞争的主要是来自陕西等煤炭主产区的企业。
炼焦煤方面,公司是国内中南地区最大的炼焦煤生产基地,2017年多次引领中部、华东、华南等地区的精煤价格上涨且辐射全国,成为中南地区的价格标杆企业。对公司炼焦煤市场形成一定竞争的主要是山西、安徽等地区炼焦煤企业和进口炼焦煤。
2、发行人面临的竞争状况
近年来,煤炭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国内前十大煤炭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比例超过 40%,我国煤炭稳定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供需格局发生深刻调整,晋陕蒙宁四省区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70%左右,全国煤炭生产重心越来越向晋陕蒙宁地区集中。随着生产重心西移、区域间煤炭调拨规模扩大,多年来形成的煤炭运输格局被打破,区域性、时段性煤炭供应紧张问题逐渐显现。
从政策导向看,国家注重引导企业参与产能减量置换、发展先进产能,鼓励煤炭资源优化整合,通过加快国企改革进程,做强做优做大专业化煤企。
从行业层面看,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正在逐步推进,供给质量得到改善,消费结构快速转型,科技创新实现突破,治理方式取得进展。
从煤炭企业自身看,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更加到位,对关闭退出落后产能的态度更加坚决,重点煤炭企业在保供应、稳煤价上发挥了强有力的带头作用。随着化解过剩产能、产能置换工作的继续推进,落后产能逐步出清,煤炭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力度不断加大,煤炭行业资源有望向优势企业积聚,行业集中度和专业化水平将逐步得到提升,产业结构逐渐向中高端升级。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资源优势
公司矿井位于平顶山矿区,矿区资源充足,是国内煤类最为齐全的炼焦用煤和电煤生产基地之一,是中南地区最大的炼焦煤生产基地。主要煤种为主焦煤、中挥发焦煤、肥煤等,具有低磷、低硫、粘结性好、热强度特性好、挥发分适中、有害成分少等诸多特点,在炼焦过程中既可以获得高强度的焦炭,又可以回收较多的焦油等化工副产品,是理想的炼焦化工原料,被称为“工业味精”。
(2)经营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把落实精煤战略作为提升资源价值,做好营销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动力煤转化力度,全面提升产品质量,走出了一条结构优化、产品高端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了煤炭综合效益最大化。电煤采用灵活营销策略进一步巩固河南主导市场份额,调节优化湖北、安徽补充市场供应量;精煤采用区域、差异化定价策略,确保集团内部焦化、武钢和其他用户各占1/3销售份额,完成满产满销任务。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所产煤炭主要为焦煤、1/3焦煤和肥煤,是中南地区最大的炼焦煤生产基地。本公司生产的混煤具有中灰、低硫、中高挥发分、高发热量的特点,广泛适用于发电、建材、轻工等行业,在同类产品中竞争力极强;冶炼精煤具有低灰、低硫、低磷等特点,且粘结性较强,是优质的配煤炼焦品种。
(4)技术优势
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立足“服务企业安全高效、服务企业转型发展”两大方向,努力破解煤炭深部安全开采技术难题,不断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企业蓄势突破、攻坚转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公司研发了非常规保护层开采、井下少煤多矸分选技术和充填协同垮落开采方法,在平煤股份十二矿构建了井下采、选、抽、充、防五位一体的深部煤炭资源绿色高效开采新模式,近全岩保护层进尺不小于120m/月,被保护层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月。为深部矿井煤炭绿色开采提供了技术支撑。
(5)装备优势
2018年公司针对当前综采综掘设备状况,为提高采掘装备水平,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承接“2017年采掘装备升级项目”,2018年继续为十三矿、首山一矿推广高工作阻力液压支架、800mm截深采煤机、整铸式刮板输送机等成套综采设备2套,EBZ-318型大功率综掘机1台。为保证公司采掘接替,共计购置掘进机11台,其中:EBZ260型掘进机4台,EBZ320型掘进机4台,EBZ318H型掘进机3台;为提高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技术管理水平,为十一矿引进ZQH2*3400/24/34型超前悬移支架11组;为提升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效率及安全系数,公司先后投入了7套安装设备,并通过在一矿、六矿、八矿、十一矿、朝川矿安装过程中的实践应用,效率和安全都有了极大的提升。
(6)瓦斯治理优势
2018年,公司杜绝了重大突出、瓦斯、煤尘和自燃发火等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坚持以公司煤矿瓦斯防治“十三五”规划为指导,执行“一矿一策、一面一措”的原则,全年完成瓦斯区域治理工程3.32万米,区域打钻311.52万米,保护层开采181.2万平方米,解放煤量2682万吨;抽采瓦斯1.65亿立方米,利用瓦斯 3281.89 万立方米,创出历史最好水平。同时,围绕制约企业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全面加强技术攻关,集中研发实施了水力冲孔卸压、一面多巷等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全年共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6项,其中松软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采增效技术等3项成果荣获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
4、经营方针、战略及实现计划
(1)经营方针
1、狠抓安全管理:公司始终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全面推动安全生产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2、加强环境保护:公司结合《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和政府部门污染源限期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加快推进重点环保工程提标升级改造。
3、严格煤质管理:公司充分发挥动力煤选煤厂及风选厂的提质作用,加大原煤入洗量,根据市场变化和市场需求,加强日常技术管理,坚决完成洗混煤数量、质量计划指标,采用突击检查和夜间巡查的方式,监督洗选设备的正常开机使用。
4、推动技术创新:面对企业宏观经济形势严峻的非常时期,公司广大科技工作者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瓶颈难题,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了科研创新工作迈上新台阶。
(2)发展战略
近年来,煤炭企业经过大规模兼并重组,行业集中度有一定提高,形成多个煤炭大集团,如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冀中能源集团等。小型煤炭企业经过资源整合,在我国煤炭产业中所占比例逐渐减小,尤其是在主要产煤省份。可以预见,煤炭企业间的竞争将不再是国有企业与小煤矿的竞争,而是变成大型煤炭集团间的竞争,未来将会围绕煤炭绿色开采、产品品种、产品质量、煤炭运输、下游产业链等多个方面展开。此外,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提供了难得的改革机遇期和缓冲期,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努力提高企业长期竞争能力是当前公司发展的重要任务。
公司将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快优化采掘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为支撑,充分发挥各种资源优势,激发内生活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投产,提高规模经济效益;注重精细管理,降低成本,提质增效;加强瓦斯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和治理手段升级,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装备技术水平;优化矿井生产布局,提升原煤生产组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精煤产量,提升产品质量效益。
(3)未来发展目标
公司将根据战略目标,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重点加强瓦斯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和治理手段升级;加大接续矿井工作推进力度,优化现有矿井生产布局,保持产量持续稳定。加大炼焦煤生产与洗选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根据目前煤炭市场运行趋势,以及公司原煤、精煤生产计划,预计未来公司仍将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和煤炭销售。自上市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炭销售。
图表5-7: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收入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按产品)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混煤 301,409.22 29.85% 576,061.23 32.35% 540,577.68 29.15% 422,911.16 34.15%
冶炼精煤 620,920.63 61.49% 1,060,842.68 59.58% 1,105,674.20 59.63% 626,528.42 50.59%
其他洗煤 51,703.93 5.12% 68,187.32 3.83% 88,191.06 4.76% 63,432.68 5.12%
材料销售 35,190.68 3.49% 74,740.45 4.20% 118,921.53 6.41% 125,609.80 10.14%
地质勘探 530.14 0.05% 651.13 0.04% 974.83 0.05% - -
合计 1,009,754.59 100.00% 1,780,482.80 100.00% 1,854,339.29 100.00% 1,238,482.05 100.00%
图表5-8: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成本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按产品)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混煤 235,259.29 30.14% 464,299.24 33.57% 411,780.09 29.02% 284,586.18 29.90%
冶炼精煤 462,731.35 59.28% 780,251.54 56.42% 805,523.54 56.76% 488,002.29 51.29%
其他洗煤 48,792.97 6.25% 66,765.73 4.83% 86,198.86 6.07% 64,381.33 6.77%
材料销售 33,366.92 4.27% 71,078.16 5.14% 114,886.10 8.10% 114,538.51 12.04%
地质勘探 448.92 0.06% 541.65 0.04% 727.86 0.05% - -
合计 780,599.45 100.00% 1,382,936.32 100.00% 1,419,116.45 100.00% 951,508.32 100.00%
图表5-9: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分析表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按产品)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混煤 66,149.93 28.87% 111,761.99 28.11% 128,797.58 29.59% 138,324.98 48.20%
冶炼精煤 158,189.28 69.03% 280,591.14 70.58% 300,150.66 68.96% 138,526.13 48.27%
其他洗煤 2,910.96 1.27% 1,421.59 0.36% 1,992.20 0.46% -948.65 -0.33%
材料销售 1,823.76 0.80% 3,662.29 0.92% 4,035.43 0.93% 11,071.29 3.86%
地质勘探 81.22 0.04% 109.48 0.03% 246.97 0.06% - -
合计 229,155.14 100.00% 397,546.48 100.00% 435,222.84 100.00% 286,973.73 100.00%
图表5-10: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表
业务分类(按产品)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混煤 21.95% 19.40% 23.83% 32.71%
冶炼精煤 25.48% 26.45% 27.15% 22.11%
其他洗煤 5.63% 2.08% 2.26% -1.50%
材料销售 5.18% 4.90% 3.39% 8.81%
地质勘探 15.32% 16.81% 25.33% -
合计 22.69% 22.33% 23.47% 23.17%
2016年下半年以来,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市场供需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煤炭价格增幅较大。2017年受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影响,煤炭售价回升并趋于稳定,公司盈利能力明显提升。2018年前三季度,国内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趋明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煤炭价格保持在相对高位运行。
从主营业务收入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38,482.05万元、1,854,339.29万元、1,780,482.80万元和1,009,754.59万元。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15,341.99万元,同比下降2.8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780,482.80万元,同比下降3.98%。混煤和冶炼精煤系公司传统产品,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2018 年混煤和冶炼精煤产品的合计收入1,636,903.91万元,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1.94%。
从主营业务成本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 981,514.77万元、1,419,116.45万元、1,382,936.32万元和780,599.4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变动与收入具有一致性,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之于2017年下降2.55%,其中混煤和冶炼精煤作为公司传统产品,其成本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混煤和冶炼精煤成本合计占比分别为 81.20%、85.78%和89.99%,占比随收入一致提高。
从主营毛利润和毛利率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润分为286,973.73万元、435,222.84万元、397,546.48万元和229,155.14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17%、23.47%、22.33%和22.69%。报告期内混煤和冶炼精煤是公司毛利润的主要来源,其中混煤毛利润占总毛利润比例分别为48.20%、29.59%、28.11%和28.87%,冶炼精煤占比分别为48.27%、68.96%、70.58%和69.03%,对毛利
润的贡献不断提高,主要系产品工艺及技术含量等因素导致收入和成本差异所
致,相应地,冶炼精煤产品毛利率水平高于混煤。
(五)发行人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混煤、冶炼精煤等,各产品主要用途如下:
主要产品 主要用途
混煤 主要作动力燃料用
冶炼精煤 原煤经过洗选过程,除去矸石等杂质即为精煤,主要用于炼焦
1、资源储备情况
公司作为河南省内煤炭生产销售的龙头企业、拥有中南地区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共拥有位于平顶山矿区的14个生产矿井,保有煤炭资源储量19.26亿吨,可采储量9.56亿吨。
2019年6月末发行人煤炭储量情况表
主要矿区 资源储量(万吨) 可采储量(万吨)
一矿 20,767.70 8,413.70
二矿 1,005.40 497.10
四矿 5,600.20 1,852.60
五矿 11,524.60 5,617.40
六矿 12,583.30 3,992.90
八矿 27,265.50 13,344.10
九矿 251.20 59.80
十矿 9,446.30 5,334.10
十一矿 13,487.30 8,113.60
十二矿 3,019.00 911.20
十三矿 33,966.70 18,527.40
香山矿 3,125.00 1,063.70
朝川矿 38,537.70 24,464.90
首山一矿 8,383.70 3,382.50
牛庄井田 3,599.00
合计 192,562.60 95,575.00
注:
1、资源储量估算方法:
平顶山煤田煤层为缓倾斜煤层,倾角一般小于45°,采用在平面投影图上地质块段法估算煤层资源量,计算公式为:
式中:Q—资源量(单位:万吨)
S—平面积(单位:平方米)
α—平均煤层倾角(单位:度)
M—平均煤厚(单位:米)
D—煤层视密度(单位:吨/立方米)
2、牛庄井田属于发行人划定矿区范围,但尚未正式开始生产,故计入发行人资源储备,但未体现在产量情况中。
2、发行人采矿权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所属矿权的采矿权证如下:
矿井名称 采矿证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1000000140058 2001年4月 2031年4月
限公司一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C4100002009061120022035 2014年2月 2024年2月
限公司二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C1000002019071120148585 2019年7月23日 2037年4月4日
限公司四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1000000620062 2006年5月29日 2031年4月1日
限公司五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1000000140053 2001年4月 2031年4月
限公司六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1000000140052 2001年4月 2031年4月
限公司八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 C4100002009051120015813 2019年4月29日 2020年4月29日
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1000000620063 2006年5月29日 2031年4月1日
限公司十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1000000140056 2001年4月4日 2031年4月
限公司十一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C4100002016081120142665 2018年7月26日 2020年7月26日
限公司十二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1000000720046 2007年6月29日 2031年3月1日
限公司十三矿
矿井名称 采矿证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C4100002016071130142542 2018年4月12日 2020年4月5日
限公司朝川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 C4100002017021110143792 2018年11月28日 2020年11月28日
有限公司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1000000510050 2005年5月17日 2035年5月17日
首山一矿
注:1、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原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4月到期后,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申请了许可证续期并取得了新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4100002009051120015813,有效期1年,自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
2、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矿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4月到期,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矿已经申请了许可证续期并取得了新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
C1000002019071120148585,有效期18年,自2019年4月至2037年4月。
3、煤炭生产与加工
(1)煤炭的生产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公司原煤产量分别为2,988.98万吨、3,125.10万吨、3,080.23万吨和1,433.71万吨。2018年原煤产量较2017年下降了1.44%。精煤产量完成879.84万吨,同比上年减产121.34万吨。其他洗煤产量386.24万吨,同比上年减产59.83万吨。
最近三年以一期煤炭生产情况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原煤产量(万吨) 1,433.71 3,080.23 3,125.10 2,988.98
精煤产量(万吨) 524.68 879.84 1,001.18 917.67
其他洗煤产量(万吨) 287.16 386.24 446.07 437.90
(2)煤炭采选成本
原煤采选成本主要包括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电力费、折旧费、安全生产费用以及维简费。近三年煤炭采选成本分别为 953,909.28 万元、1,419,116.45万元和1,382,936.32万元。2018年原煤采选总成本较2017年下降2.55%,主要系材料成本和其他成本下降引起的。
原煤采选成本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材料 132,637.81 170,261.96 70,262.31
应付职工薪酬 553,140.59 551,104.91 337,059.55
电力 69,979.76 86,530.96 52,316.52
折旧费 128,785.83 67,559.24 58,818.68
安全生产费用 209,815.82 211,072.00 200,753.60
维简费 26,181.92 26,431.60 25,293.28
其他 262,394.59 306,155.78 209,405.34
合计 1,382,936.32 1,419,116.45 953,909.28
注:(1)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与矿井有关的瓦斯、水火、运输等防护安全支出及设备设施更新等固定资产支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号)的规定: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由开采的原煤产量30元/吨调整为:Ⅰ类瓦斯管理矿井按照70元/吨计提,Ⅱ类瓦斯管理矿井按照50元/吨计提,Ⅲ类瓦斯管理矿井按照30元/吨计提。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标准。
(2)维简费主要用于开拓延伸、技术改造及塌陷赔偿、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等。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为原煤产量每吨8.50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元/吨)。
2016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412,160.14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4.8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370,300.71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1.27%;2017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313,374.58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19.2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286,947.95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17.61%;2018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393,541.2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5.2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45,895.96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0.95%。
2018年度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全部采购金额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345,895.96 30.9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6,022.51 1.43%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1,926.49 1.07%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9,883.28 0.88%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813.03 0.88%
合计 393,541.27 35.21%
(3)洗煤业务
公司建有洗煤厂4座,洗选能力为2,160万吨/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洗煤产品收入分别为689,961.10万元、1,193,865.27万元和1,155,570.44万元。
4、煤炭质量及安全管理
(1)煤炭质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技术监督中心是公司煤炭质量、计量、洗选加工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煤质计划、煤炭产品结构调整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对煤炭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牵头组织对重大质量、计量事故及商务纠纷的调查、处理;对公司内部因煤炭质量产生的商务纠纷进行仲裁;对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查,对入洗原料煤质量进行检验;承担煤质分析及与之相关的科学研究、采制化人员技术培训、煤质牌号标定、煤质资料汇编等任务;牵头组织与用户采制化工作的技术交流。
公司成立煤炭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和决策,进一步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各煤炭生产单位健全煤质管理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煤炭质量负管理、监督、检查的责任,并对公司负有质量信息报告和协助处理商务纠纷的责任。
公司及各单位的地质、设计、计划、生产、开掘、调度等业务管理职能部门,对公司及本单位的煤炭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负责。各单位与煤质有关的生产区队、车间及各工作岗位必须健全煤质管理责任制,对生产各环节的煤炭质量负直接责任。冶炼精煤选煤厂负责对其生产的冶炼精煤质量进行检验把关,生产加工单位对煤炭出矿、厂(发运)前的质量负责。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对外销动力煤的质量进行检验,对外运煤炭的装车质量、中转及用户验收进行监督。
公司一方面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和考核,严格实行《煤炭质量管理办法》和《煤炭质量考核办法》,每月对炼焦煤选煤厂入厂原煤、精煤及副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抽样,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准确掌握选煤厂生产情况,尽最大努力确保交给用户合格的煤炭产品。另一方面加强源头煤质监督管理,对有保护层、薄煤层工作面,以及地质构造复杂、生产条件差的生产单位进行逐个摸底排查,逐头逐面制定煤质保证措施,努力把影响煤质的因素消除在源头。
公司大力推进煤质工程建设。一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煤质工程计划;二是对矿井不能实现煤矸分采分运的单位,要求增加煤质工程,加快优化运输系统,实现煤矸分运;三是对煤质工程完成情况实行按月考核,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计划认真落实,争取早投产、早受益。公司充分发挥动力煤选煤厂及风选厂的提质作用,加强动力煤选煤厂和风选厂的运行管理,加大原煤入洗量,根据市场变化和市场需求,加强日常技术管理,坚决完成洗混煤数量、质量计划指标,充分发挥动力煤选煤厂的提质优势。
公司着力加强与煤炭用户的沟通联系,通过与煤炭用户紧密沟通,认真收集煤炭用户反馈信息。一是了解用户对煤炭质量的意见和要求,并把这些意见和要求归纳分类,及时反馈给有关生产单位,为进一步提高煤炭质量,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供依据。二是与煤炭客户进行采制化技术交流。
(2)安全管理
公司坚持不懈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一方面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年”活动,以矿井达标、示范矿井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学标准、用标准、干标准,突出标准、法规意识,将标准变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注重抓好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管理,量化细化工作标准,使标准成为对工程质量的硬约束。另一方面修订完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内部考评办法,建立质量标准化分专业考核评比排名、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上尺上线,实行旬检月评,对落后单位刚性问责,严厉处罚,不断推进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动态达标。2014 年,公司实现了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目标,其中平煤股份二矿、平煤股份四矿、平煤股份八矿被河南省工信厅命名为示范“五优”矿井。
公司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新的《安全生产法》,树立“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
碰”的红线意识和法治思维,在全体员工中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活动,
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治理念贯穿到公司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
做到依法治企、依法治安,切实维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职业健康等合法权益。
公司以危险源辨识为基础,以防控重大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抓好风险预控,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系统评估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系统安全评估、评价,针对评估、评价发现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公司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信息化平台,实行有患必究、重患必停,提高了超前防控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目前,公司煤矿单位已基本建成一套完整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在逐步完善中取得显著效果。
公司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专业职能部门业务保安管理责任、安监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了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一方面严肃安全考核问责。坚持“安全抓什么就考核什么”的原则,扎实推进层级化考核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绩效激励约束政策,坚持安全绩效与被考核单位工资总额、管理人员薪酬挂钩,做到刚性考核,严格兑现,以考核促管理、促提升、促落实。另一方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加大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突出对应查未查、应改未改、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责任追究,做到关口前移,追究前移,超前预防。
公司救护队是全国最早建设的三个矿山救护中心之一,具备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和抢险救灾一级资质。继2012年建成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平顶山基地之后,2013年建成为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并于6月25日接受国家安监总局授旗。目前,公司救护大队辖属15个救护中队,4支消防中队,指导12个兼职救护队,形成了指挥统一的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建立了公司和矿井两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完善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检验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协调能力。
公司通过加强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有关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健康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生产、发展与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把职业病危害防治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严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新增职业病病例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新工人培训,在一般工种取证、复训中分别加入了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其中新工人每期安排10学时,即取证培训安排8学时,复训安排2学时;班组长和管理人员每期安排8学时,全年各类安全健康知识培训超额完成计划。
5、煤炭销售
(1)混煤销售
公司的商品煤种按生产环节划分为混煤、冶炼精煤与其他洗煤。2016 年、2017年及2018年,混煤销量分别为1,231.67万吨、1,261.46万吨和1,321.93万吨;混煤售价分别为302.12元/吨、428.53元/吨和435.77元/吨;混煤收入分别为372,113.41万元、540,577.68万元和576,061.23万元。
(2)冶炼精煤销售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冶炼精煤销量分别为923.12万吨、986.36万吨和898.61万吨;冶炼精煤售价分别为678.71元/吨、1,120.96元/吨和1180.54元/吨;冶炼精煤收入分别为626,528.42万元、1,105,674.20万元和1,060,842.68万元。
(3)其他洗煤的销售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其他洗煤销量分别为439.55万吨、442.95万吨和382.05万吨;其他洗煤售价分别为144.31元/吨、199.10元/吨和178.48元/吨;其他洗煤收入分别为63,432.68万元、88,191.06万元和68,187.32万元。
图表5-11:公司最近三年各煤种销量情况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商品煤销量(万吨) 2,602.59 2,690.78 2,594.34
其中:混煤 1,321.93 1,261.46 1,231.67
冶炼精煤 898.61 986.36 923.12
其他洗煤 382.05 442.95 439.55
商品煤售价(元/吨) 655.15 644.59 409.38
其中:混煤 435.77 428.53 302.12
冶炼精煤 1,180.54 1,120.96 678.71
其他洗煤 178.48 199.10 144.3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780,482.80 1,854,339.29 1,240,883.01
其中:商品煤收入 1,705,091.22 1,734,442.93 1,062,074.51
1、混煤 576,061.23 540,577.68 372,113.41
2、冶炼精煤 1,060,842.68 1,105,674.20 626,528.42
3、其他洗煤 68,187.32 88,191.06 63,432.68
(4)发行人2019年1-6月煤炭销售概况
2019年1-6月,发行人煤炭销售总量为1,371万吨,其中混煤销售量579万吨,精煤销售量502万吨,其他洗煤销售量290万吨。2019年1-6月,发行人实现煤炭销售收入996,258万元,煤炭销售成本773,808万元,煤炭销售毛利222,450万元。
(5)发行人煤炭产品主要客户情况
图表5-12:发行人2016年煤炭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全部营业收 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入的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单位 414,322.73 26.97 33.45
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229,291.69 14.93 18.51
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22,847.94 8.00 9.92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9,642.26 5.18 6.43
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8,288.23 1.84 2.28
合计 874,392.85 56.92 70.60
图表5-13:发行人2017年煤炭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全部营业收 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810,177.98 39.06 43.69
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285,750.15 13.78 15.41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93,505.37 4.51 5.04
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66,709.72 3.22 3.60
武汉铁路中兴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60,716.41 2.93 3.27
合计 1,316,859.64 63.49 71.02
图表5-14:发行人2018年煤炭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全部营业收 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885,604.89 43.94 49.74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337,865.04 16.76 18.98
平煤(集团)运销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99,162.73 4.92 5.57
武汉铁路中力集团有限公司 75,148.28 3.73 4.22
广西坤玥宏商贸有限公司 43,108.87 2.14 2.42
合计 1,440,889.81 71.49 80.93
注1: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注2: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874,392.85万元、1,316,859.64万元及1,440,889.8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56.92%、63.49%和71.49%。
八、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有15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 业务
(万元) 比例 性质
1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80,000.00 60.00% 工业
2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28,730.00 100.00% 工业
3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15,942.00 72.00% 工业
4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9,281.16 65.00% 工业
5 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5,980.00 51.00% 工业
6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6,060.00 51.00% 工业
7 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 8,865.00 51.00% 工业
8 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4,390.00 51.00% 工业
9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工业
10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51.00% 金融
11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23,800.00 100.00% 工业
12 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 100.00% 贸易
1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英平煤投资管理合 - 20.00% 其他
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 51.00% 工业
15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3,188.00 50.00% 工业
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英平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英平煤”)为有限合伙企业,平煤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斗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该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同时,兴英平煤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平煤股份公司及上海星斗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委派三名委员,能够控制兴英平煤的重大投资决策,故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和联营公司 关联关系 持股比例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9.0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35.00%
4、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
关系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力源化工有限公司(“力源化工”)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制造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天宏焦化”)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物资经营公司(“物资经营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许昌首山化工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科技”)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焦化有限公司(“朝川焦化”)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泰克斯特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新中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中南汽车贸易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蓝天化工”)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瑞平煤电”)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工机械”)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神马尼龙化工”)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平鄂港埠”)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禹煤电”)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天元水泥有限公司(“天元水泥”)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长虹矿业有限公司(“长虹矿业”)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汝州市合力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合力金属”)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天煜光电有限公司(“天煜光电”)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中鸿煤化”)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
关系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开封东大”)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联合盐化”)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焦化销售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平煤神马朝川矿”)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际贸易”)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平港(上海)贸易”)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中南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中南检测”)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汝州市万通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万通道路运输”)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超谱工业摩擦磨损实验有限公司(“超谱摩擦实验”)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能信热电”)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宏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宏基建材”)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平强新材”)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平煤电”)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高安煤业有限公司(“高安煤业”)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大安煤业有限公司(“大安煤业”)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天润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天润铁路”)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神马帘子布”)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煤国际河南矿业有限公司(“平煤国际河南矿业”)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金鼎煤化”)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工科技”)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成环保科技”)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东鼎建材有限公司(“东鼎建材”)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发展”)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天力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三矿有限责任公司(“三矿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有限责任公司(“七矿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平煤神马焦化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京宝焦化”)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兴平工程管理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
关系
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平煤设计院”)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平煤国际矿业投资”)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神马实业”)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源新能源”)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尼龙科技”)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塑料”)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慈济医院(“慈济医院”)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易成新能源”)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陕西盈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盈动矿业”)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易成新材料”)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开封炭素”)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东南热能”)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监高兼职企业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监高兼职企业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监高兼职企业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监高兼职企业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董监高兼职企业
(二)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本部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及其相互间的关联交易已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按相关会计政策与制度对冲抵消。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关联方交易包括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日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与关联方间存在诸多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345,895.96 21.40 286,947.95 17.61 328,486.14 27.7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885,604.89 43.94 810,177.98 39.06 414,322.73 28.16
合计 1,231,500.85 - 1,097,125.93 - 742,808.87 -
注:①上表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列示占比数据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发生额占总营业成本比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占比数据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发生额占总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关联销售发生额分别为414,322.73万元、810,177.98 万元、885,604.8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8.16%、39.06%和 43.94%;关联采购发生额分别为 328,486.14 万元、286,947.95万元和345,895.96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7.74%、17.61%和21.40%。
报告期内,主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在发行人与母公司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间,重要的关联交易合同内容列示如下:
①综合服务协议
根据2016年5月16日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运输、供电、供水、供热、洗选加工、设备修理、信息服务、劳务、爆破作业、电动汽车租赁服务、林业服务等,有关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相关政府部门规定之价格、市场价格或实际成本加成原则重新予以拟定。该等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②产品代销协议
根据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2016年5月16日签订的代销协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其下属各矿的煤炭产品委托公司代理销售。煤炭产品代理销售的价格以公司与购买用户协商签订合同所确定的价格为准,销售收入归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有,其相应的销售成本和经营风险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担。此外,公司因代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产品的应收账款产生的呆、坏账损失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担。公司应收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代销销售佣金按照公司当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占当年度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与当年度公司代销的销售收入的乘积计算。该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③材料销售协议
2016年5月16日,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了材料销售合同。公司将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需要时向其销售材料,交易价格参照采购成本协商确定。该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④材料及设备采购合同
2016年5月16日,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了材料及设备采购合同。公司将在需要时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采购材料及设备,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⑤房产租赁合同
2016年5月16日,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公司租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若干房产,租金价格参考房产周边相近地段用房的租赁标准。该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⑥原煤采购及煤炭产品销售合同
2016年5月16日,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订了原煤采购合同,公司将根据需要采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所属矿井生产的原煤作为入洗原料煤,合同双方同意参照原料煤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原料煤的交易价格。同时,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签订了煤炭产品销售合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将根据需要采购公司生产的煤炭产品,合同双方同意参照煤炭产品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该两份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⑦设备租赁合同
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2016年5月16日订立设备租赁合同,双方将根据需要相互租赁设备,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经双方协商,承租方支付的租赁费应以当月实际租赁的设备为基础计算租赁费的金额。
⑧地质勘探合同
2016年5月16日,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了地质勘探合同,公司为其提供岩土工程勘察、固体矿产勘查、地质钻探、煤层气勘探、物探和测绘等服务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的勘探项目,服务费用的定价标准参考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不进行招标或未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费用的定价标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现行预算定额、综合基价及配套计价文件;②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③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政策调整等文件;④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该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⑨工程建设合同
2016年5月16日,公司与建工集团签订了工程建设合同,建工集团为公司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工程劳务服务。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招标、中标文件确定工程建设服务报酬定价;不进行招标或未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收费标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现行预算定额、综合基价及配套计价文件;②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③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政策调整等文件;④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该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⑩金融服务合同
2016年5月16日,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合同。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贷款业务、票据、担保业务、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集团财务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水平。该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由于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等关联方于2016 年5月16日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已到期,并且部分内容发生了变化,关联交易协议的某些条款需要修改,经与关联人协商,对原协议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相关协议已于 2019年4月2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9年6月26日经发行人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内容如下:
(1)《原料煤采购合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目前尚有河南省许平煤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矿(以下简称“剩余各矿”)从事煤炭的开采,其中部分煤炭产品可作为冶炼精煤的入洗原料煤,而其目前没有冶炼精煤选煤厂。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拥有平顶山矿区主要的入洗原料煤资源,公司生产冶炼精煤所需入洗原料煤除由公司各矿提供外,不足部分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购买。为合理利用资源,实现双方共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以满足公司洗选能力为前提,将其剩余各矿所生产的适合入洗的原料煤优先供应给公司;公司也相应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剩余各矿所生产的适合入洗的原料煤。合同双方同意参照原料煤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整同步调整。协议有效期三年。
(2)《煤炭产品销售合同》。公司作为平顶山矿区主要的冶炼精煤和动力煤生产企业,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的煤化工、发电、供热等企业同处平顶山矿区。为满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生产用煤的需要,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销售煤炭产品。对于关联方购入煤炭产品后再直接对外销售,或经过简单加工后对外销售的贸易用煤,公司原则上不予供应。合同双方同意参照煤炭产品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煤炭产品的交易价格,销售价格不低于向非关联方重点用户的销售价格,并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整同步调整。协议有效期三年。
(3)《煤炭产品代销合同》。由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目前尚有河南省许平煤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矿(以下简称“剩余各矿”)从事煤炭的开采,为避免同业竞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同意将其生产的煤炭产品委托公司代销。公司对所代销的煤炭产品实行代理签订销售合同、组织发运、结算货款等一系列销售管理,代销煤炭产品价格由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代销煤炭产品的范围不包括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自用的煤炭产品及其供应给公司的入洗原料煤。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付给公司的代销费用按照公司代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销售收入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协议有效期三年。
(4)《材料及设备采购合同》。由于历史渊源的原因,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在充分考虑价格、便利性以及质量等相关因素后,按照市场价格,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购材料及设备。该等采购产品只限于关联方自己加工制造的材料及设备,对于关联方从市场上购买材料及设备后直接进行转售的,公司原则上不予采购。合同双方同意参照材料及设备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有效期三年。
(5)《材料销售合同》。在急需调剂余缺等少量需求的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要求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以及数量向其销售材料。甲乙双方同意按照采购成本及公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有效期三年。
(6)《设备租赁合同》。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剩余各矿都从事煤炭的开采,其设备使用具有周期性。为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设备租赁上存在一定的互助关系,双方愿意为彼此提供其所需设备的租赁服务。承租方若有设备租赁的需要,而同时出租方有闲置的或者暂时闲置的且满足承租
方要求的设备,若承租方提出申请,则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的请求,在不影响自
身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设备租赁给承租方。合同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公式计
算年租赁费:年租赁费=租赁资产年折旧额×(1+增值税税率),承租方支付的
租赁费应以当月实际租赁的设备为基础计算租赁费的金额。协议有效期三年。
(7)《房产租赁合同》。由于历史渊源的原因,受土地处置相关政策以及煤炭主业上市等因素影响,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的后勤等单位在资产重组中未重组入公司,该等单位土地及与其相关的房产仍保留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租用部分办公用房、职工澡堂用房、食堂用房、宿舍用房、外地办公用房、其他用途房产等六大类房产。合同双方同意租金标准参考同类房产周边相近地段用房的租赁标准协商确定,若上述市场价格发生显著变化,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修订本合同确定的租金标准或者以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协议有效期三年。
(8)《地质勘探合同》。按照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需要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单位按照国家有权部门的业务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要求,为其提供岩土工程勘察、固体矿产勘查、地质钻探、煤层气勘探、物探和测绘等服务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的勘探项目,服务费用的定价标准参考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确定收费标准;不进行招标或未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费用的定价标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现行预算定额、综合基价及配套计价文件;2、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政策调整等文件;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9)《综合服务协议》。由于历史渊源的影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公司之间存在铁路运输、供电、供热、设备修理、信息服务、劳务、爆破作业、电动汽车租赁、林业等服务,公司按实际发生的使用量支付相应费用。其中,铁路运输、供电、供热等服务费用的定价依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执行,在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发生变化时执行新的定价;设备修理、信息服务、劳务、爆破作业、电动汽车租赁、林业等服务费用的定价依照市场价格或按成本加成的原则协商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应高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向其附属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标准。协议有效期三年。
(10)《工程建设合同》。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等建筑施工范围有壹级资质,并有较强的矿井建设实力和丰富的矿井建设、工程承包经验。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该等业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择确定施工方。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向公司提供主要巷道掘进等矿山工程服务。报酬定价原则为:对符合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规定以及招标、中标文件确定服务报酬;对不进行招标或未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报酬定价原则:1、现行预算定额、综合基价及配套计价文件;2、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政策调整等文件;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协议有效期限三年。
(11)《金融服务合同》。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向平煤股份及附属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为平煤股份提供存款服务,平煤股份及其所属公司在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给平煤股份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也不低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给其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的存款利率水平。
2)结算业务: 平煤股份在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为平煤股份及其所属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3)贷款业务:经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计划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另行订立贷款协议必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向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所定利率。委托贷款手续费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
4)票据、担保等业务:根据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的业务申请,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可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票据类和担保类金融服务,票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根据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业务申请,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可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融资顾问服务和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办理上述业务,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6)代理保险业务:根据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的业务申请,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可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代理保险服务。代理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收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有规定的按同业水平收取,同时也不高于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7)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为满足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业务需要,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同意根据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申请,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的其他业务,服务收费不高于平煤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在一般商业银行开展同类业务价格标准。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关联托管、承包情况。
(2)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购股权
2016年及2018年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购股权的情况,2017年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购股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年度发生额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收购股权 24,220.08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收购净资产 24,054.58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30,348.7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 收购股权
公司 52,219.95
(3)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机器设备 2,203.26 - 417.34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 机器设备 982.77 689.85 -
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 机器设备 - - 287.02
任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 机器设备 - - 260.81
限公司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 机器设备 - - 197.89
限公司
平顶山高安煤业有限 机器设备 - - 20.23
公司
平顶山大安煤业有限 机器设备 - - 3.99
公司
河南长虹矿业有限公 机器设备 - - 2.08
司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机器设备 1,985.75 1,074.33 2,069.23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房屋建筑物 9,614.51 10,484.08 9,527.08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 机器设备 588.44 588.43 -
顶山朝川矿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 机器设备 2,533.71 3,411.69 2,894.55
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 机器设备 2,700.09 - -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 房屋建筑物 1,870.63 1,870.62 -
顶山朝川矿
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 房屋建筑物 225.23 - -
有限责任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 机器设备 - - 40.51
械制造有限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 机器设备 - - 3.90
限公司
平顶山高安煤业有限 机器设备 1,009.97 - -
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 机器设备 12.41 - -
流有限公司
(4)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
发行人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河南平宝
煤业有限 10,800.00 2018年3月12日 2019年3月11日 是
公司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450,000.00 2013年4月17日 2023年4月16日 否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100,000.00 2016年12月28日 2021年12月27日 否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100,000.00 2017年7月20日 2022年7月19日 否
报告期内,发行人仅对子公司平宝公司进行了关联担保。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层面不存在与外部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合并范围内存在关联资金拆借。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6)关联方资产、股权、资产负债转让情况
1)2016年关联方资产、股权、资产负债转让情况
2016年6月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售公司部分矿井
交易标的:公司下属平顶山天安煤业三矿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及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二井、三井整体资产及负债出
售给控股股东平煤神马集团。
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最终收购价格以经河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最终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述标的的交易价格为77.57万元。
2)2017年关联方资产、股权、资产负债转让情况
2017年3月转让控股子公司平襄新能源公司股权
交易标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2%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最终收购价格以经河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最终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述标的的交易价格为30,348.70万元。
3)2018年关联方资产、股权、资产负债转让情况
2018年无相关情况。
3、关联交易分析
因行业、历史渊源关系及资源特点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不可避免性,具体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因有:
1)煤炭采选生产和地区资源特点所决定的关联交易
在公司所产的可供入洗原煤的数量不能满足公司洗选业务的需求时,平煤股份需要向外部采购;在平顶山地区除公司外,主要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能够提供可入洗原煤,因此公司少量外购入洗原煤主要来源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并且煤炭洗选生产需要对不同品质的原煤进行配比入洗,以获得符合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最佳的精煤产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公司的可入洗原煤各项指标特征,符合公司配煤入洗方案要求,因此,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下属公司采购原煤具有必要性。同样,公司通过IPO时的重组以及上市后的收购,将控股股东大部分煤炭生产矿井纳入体系内,控股股东下属的焦化、煤化工、电力等单位所需的原料煤(包括精煤、混煤、入洗原煤等)不足部分,也需要公司供应以满足生产需求,因此平煤股份也需要向控股股东及下属公司销售部分原煤。
2)煤炭行业资产特点和降低成本支出需要所决定的关联交易
煤炭采掘行业生产安全所使用的设备专用性强,并且单项设备价值较大,煤炭大中型企业大多采取设备采购与租赁相结合的方式以减轻资金支出压力,合理规划资产结构。并且由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也从事相同的煤炭生产,设备的共用性较强。公司与控股股东通过采用租赁方式调剂使用双方设备,既解决了设备闲置问题,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又能统筹兼顾,减少重复性资本支出。此外,煤炭井下生产、安全设备及材料投入较大,一方面公司通过委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委托公司采购部分设备和材料,可发挥批量采购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对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所生产的煤炭生产专用设备或材料(如矿用炸药、雷管及矿用机电配件等),供暖公司按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采购,既能保障及时供应,又能减少采购环节成本。
3)地域限制和历史渊源所形成的关联交易
由于煤炭开采受地域限制,煤炭企业所处地理位置较为偏远,加上长期计划经济下导致的生产物资短缺,在建设开发矿井和选煤厂的同时,企业配套建设了地面辅助生产厂及社会职能性部门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单位业务涉及供水、供电、信息通讯、勘探、建筑安装、内部铁路运输、矿用机械等,这些业务都与煤炭采选生产及安全紧密配套相关,从便利性、质量及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在生产用水、用电、铁路运输、造育林、房屋租赁、设备修理、生产补勘、矿山建筑安装等方面,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下属公司提供服务是必要的。
4)为避免同业竞争的制度安排形成的关联交易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与原平煤集团签订了《煤炭产品代销协议》,根据该协议,原平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现均未保留煤炭产品对外销售业务,原平煤集团的煤炭产品(除自用及供应给平煤股份的入洗原料煤)均由公司代销,公司相应向其收取代销费用。
非日常关联交易目前主要包括向控股股东收购煤炭资源及相关资产,交易的发生有利于公司扩大资源储备、也是减少同业竞争的必要安排。
综上分析,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和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有三种定价原则,对于有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如煤炭、材料及设备采购和销售、设备修理、房屋租赁等;对于有政府指导价格的关联交易,参照政府指导价定价,如:购入水电、造育林费用支出、生产补勘费支出、设备租赁、铁路专用线运输、工程委托建设及劳务等;对于既没有市场参照价格,也没有政府指导定价的关联交易,采用成本加成法定价。如:煤炭洗选加工、煤炭产品代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价格具有一定公允性。根据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交易流水等资料,关联交易具有真实性。鉴于关联交易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并根据发行人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署每三年签一次的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发行人未来关联交易具有可持续性。此外,为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亦在积极筹划收购控股股东焦化资产,目前正在调研探讨可行方案过程中。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64,762,066.81 61,270,868.03 98,518,432.45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 155,690,408.14 17,957,903.16 133,554,208.43
司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 947,240.00 43,538,819.02 77,763,973.91
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
顶山朝川焦化有限公 51,278,676.82 45,309,397.42 40,779,866.99
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
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 - 1,038,368.29 1,329,447.94
公司
河南长虹矿业有限公 6,891,253.51 6,888,848.38 16,891,495.72
司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 62,672,089.83 28,445,494.78 -
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 648,665.07 4,648,665.07 8,868,916.31
化销售有限公司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 - 3,921,778.64 4,001,894.01
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 23,745,919.91 23,745,919.91 23,745,919.91
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 35,715,870.99 42,803,884.70 45,732,416.70
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 4,554,554.93 8,054,585.50 10,841,262.77
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 1,168,919.81 - 28,427,757.53
宏焦化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
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 - - 5,021.28
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 36,303,598.16 48,521,371.19 48,046,544.67
合盐化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 10,477,720.25 11,777,720.25 9,564,996.41
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氯 1,406,919.60 15,003,882.94 22,003,882.94
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 - - 6,945,020.95
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 31 758,130.22 -
顶山朝川矿
平顶山大安煤业有限 19,297,542.42 11,441,208.04 -
公司
平顶山高安煤业有限 15,296,540.40 12,041,042.24 -
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 81,487.73 1,315,369,706.70 -
化有限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天 3,317,988.77 1,579,465.88 -
元水泥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 2,172,501.50 2,367,821.22 -
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 11,648,573.97 9,115,526.19 -
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 89,041,636.46 38,704,973.46 -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 - 1,916,426.31 -
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机 18,717.25 - -
械制造有限公司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 384,507.10 - -
团有限公司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 9,995.09 - -
任公司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 19,000.00 - -
展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三矿 5,085,097.99 - -
有限责任公司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 267,299.44 - -
司
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 18,320.75 - -
限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 111,431.50 - -
限公司
合计 603,034,575.20 1,756,221,807.54 577,021,058.92
(2)预付账款账面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 - 30,000,000.00 20,000,000.00
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 - 4,278,416.61 292,547,424.30
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 116,382,855.47 27,686,396.91 -
山朝川矿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 1,223,654.07 - -
公司
河南长虹矿业有限公司 2,405.13
合计 117,608,914.67 61,964,813.52 312,547,424.30
(3)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10,450,000.00 10,450,000.00 -
合计 10,450,000.00 10,450,000.00 -
(4)在集团财务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处存款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 2,746,000,663.70 2,319,174,427.89 1,800,297,760.47
有限责任公司
注:该笔存款主要系公司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委托集团财务处发放贷款,收取利息形成。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主要服务于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水平,属于发行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的每年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内容。
2、应付项目
(1)预收账款账面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有限 - - 402,012.97
公司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 559,945.41 1,172,268.39 1,058,410.61
公司工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 - - 11,866,080.75
平煤国际河南矿业有限公司 4,086,204.25 1,237,058.91 1,132,727.86
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68,830,544.12 147,522,295.40 47,574,463.66
湖北平武工贸有限公司 - 4,906,541.12 4,523,299.62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1,226,659.56 915,253.85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76,218,957.07 49,942,600.68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12,944.48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 233,210.76 7,233,210.76 -
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力源化工 5,400.00 - -
有限公司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 780 - -
有限公司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80 - -
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 2,000,000.00 - -
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 27,294.38 - -
宝焦化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 352,695.29 - -
有限公司
合计 139,227,153.42 215,442,173.59 66,556,995.47
(2)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24,761,742.23 211,302,699.14 173,063,853.21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机械制 190,000.00 20,580,200.90 7,322,483.79
造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力源化 2,749,013.59 5,973,753.38 8,717,250.87
工有限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 3,131,672.45 380,373,482.33 36,312,038.89
司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 12,787,100.00 3,515,103.00 3,139,942.55
限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 2,566,489.61 146,539,267.51 7,340,871.04
造有限公司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 - 1,090,016.68 -
油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 - - 22,514,805.77
朝川矿
河南新中南汽车贸易服务 290,281.60 1,547,059.01 678,588.67
有限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天元水 - 374,332.56 3,190,953.97
泥有限公司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 7,255,432.15 722,692,468.40 168,195,662.66
限公司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 13,528,595.52 33,139,899.42 13,375,656.16
司
平顶山市合力金属制品制 - - 690,382.56
造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 - - -
素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 - 6,111,352.93 5,840,515.10
司
平顶山天煜光电有限公司 - 82,536.25 2,720.00
汝州市万通道路运输有限 - - 2,835,099.48
公司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 - - -
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中南矿 - 169,986.45 53,085.90
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 - 306,968.58 -
司
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3,640,263.60 1,303,267.19 4,392,098.27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 2,958,908.61 19,824,752.48 30,468,907.56
化有限公司
平顶山高安煤业有限公司 1,277,671.67 - 3,463.06
平顶山大安煤业有限公司 - - 9,977.08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有限 10,800.00 - 11,272,741.52
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三矿有限 515,197.31 9,435,763.73 25,549,035.12
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有限 246,338.91 - 28,146,704.99
责任公司
平顶山超谱工业摩擦磨损 248,550.00 575,001.29 -
实验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 - 15,571.31 -
化有限公司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 10,659,473.48 13,665,959.37 -
司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 - 438,717.97 -
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 31,583.70 31,583.70 -
物资经营公司
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 1,350,000.00 946,000.00 -
司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 529,585.51 -
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 245,451.02 5,396,187.71 -
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 48,325.04 5,944,495.30 -
京宝焦化有限公司
慈济医院 742,564.0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 910,568.96 - -
限公司
合计 90,146,023.45 1,625,754,152.15 623,994,890.28
(3)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1,948,613.06 290,883,231.92 649,012,329.55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7,952,955.57 4,303,257.78 1,836,678.22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 - 293,127.00 50,165,892.00
有限公司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1,262,580.00 1,096,070.00 259,264.85
公司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 2,112,076.00 3,052,155.00 38,549,813.50
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力源化工 2,932.00 11,295,294.52 9,955,894.78
有限公司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947,701.78 2,319,776.69 31,169,263.76
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 - 1,365,906.43 1,167,890.09
港埠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机械制造 2,334,999.60 2,442.00 1,705,159.13
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中南矿用 7,371.06 57,081.70 469,847.60
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 492,661.65 494,041.65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 175,162.75 10,000,000.00 38,562,740.64
有限公司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85,947.56 385,947.56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物 - 12,720.53 -
资经营公司
平煤集团中南汽车贸易服务 - 198,309.92 -
有限公司
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 1,617,259.81 300,000.00 -
平顶山天安煤业三矿有限责 1,043,000.00 1,000,000.00 -
任公司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661,432.95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1,518.24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 16,300.00 - -
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有限责 10,043,895.60 - -
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有限责 1,137,189.00 - -
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 9,641,188.00 - -
宝焦化有限公司
慈济医院 1,641,792.85 - -
合计 75,322,482.88 327,719,415.65 811,355,010
(4)短期借款账面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 -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责任公司
合计 -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四)关联交易决策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各自权限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关联交易的管理职责。
(2)公司董事长是规范关联交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是规范关联交易的直接责任人。
(3)证券综合处是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部门,负责根据监管部门规范要求及时向董事会提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进行制度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按照制度规范及部门职能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决策机构审议,报送及披露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负责组织检查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工作。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规范性管理和监督,并按照各自职责向证券部提供关联人名单及关联交易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关联人介绍、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关联交
易协议或意向书等。
(5)计财处负责核算、统计、检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6)各子公司应明确责任人及归口管理部门,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规范管理。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1)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或者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对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的公平性进行审查。对于其中必需发生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实施。
(3)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或者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至5%之间的,该项关联交易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并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1)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按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初审后认为必须发生关联交易的,总经理须在总经理办公会议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并须责成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将有关关联交易事宜制作详细的书面报告,并草拟相应关联交易协议。
2)董事会在收到总经理书面报告后,应当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董事会会议应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与讨论。
出席会议董事可以要求总经理说明其是否已经积极在市场寻找就该项交易与第三方进行,从而以替代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总经理应对有关结果向董事会做出解释和说明。
当确定无法寻求与第三方交易以替代该项关联交易时,董事会应确认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董事会在审查有关关联交易的合理性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商品的,则公司必须调查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否更有利。当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产品可降低公司生产、采购或销售成本的,董事会应确认该项关联交易的存在具有合理性。
2)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抵押和担保、管理、研究和开发、许可等项目,则公司必须取得或者要求关联方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 合法、有效依据,作为签订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
(4)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该董事可以参加讨论该等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并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但不得就该等事项参加表决,亦不得就该等事项授权其他董事表决。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5)有上述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其他知情董事在该关联董事未主动提出回避时,亦有义务要求其回避。
在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等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交易作出相关决议。
(6)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该项关联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7)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可以出席,但应主动申明此种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可以依照会议程序在会上阐明自己的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予回避而不参加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做出详细说明,对非关联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主动回避;当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时,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回避。关联股东应当向股东大会详细说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8)独立董事应当就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者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9)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10)公司关联人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1)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2)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11)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当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为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12)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13)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3、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2016年4月23日,平煤股份第六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并提交平煤股份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平煤股份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署了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2018年12月14日,平煤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2019年1月2日平煤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有效期为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19年4月25日,平煤股份第七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并提交平煤股份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具体定价原则:
(1)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对于有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如煤炭、材料及设备采购和销售、设备修理、房屋租赁等。
(2)采用政府指导定价:对于有政府指导价格的关联交易,参照政府指导价定价,如:购入水电、造育林费用支出、生产补勘费支出、设备租赁、铁路专用线运输、工程委托建设及劳务等。
(3)按成本加成法定价:对于既没有市场参照价格,也没有政府指导定价的关联交易,采用成本加成法定价。如:煤炭洗选加工、煤炭产品代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亚会A审字(2017)0077号、亚会A审字(2018)0113号以及亚会A审字(2019)00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摘选自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详细的财务会计信息,请查阅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文以及2019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 年2 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之后修订及新增的会计准则(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二)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
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
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
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
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
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5、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6、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7、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执行该准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8、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执行该准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三)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大生产类设备的技术更新,同时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相匹配,自2018年1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2018年2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经初步测算,本期会计估计变更对2018年度的利润影响数预计在5亿元左右。按照调整后的折旧年限标准,部分设备使用年限已到,折旧一次性提足,故上半年折旧增加的影响数较大,下半年影响将会减小。
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直线法 15-45年 3%-5% 2.11%-6.47%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 直线法 5-30年 3%-5% 2.71%-19.40%
备
运输设备 直线法 12年 3%-5% 7.92%-8.08%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元提取。公司收购的五矿、十矿、十二矿及其他资产、十三矿、朝川矿和香山矿公司等经营性资产之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按收购日预计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公司收购的二矿、九矿公司和勘探工程处等经营性资产之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以合并日各单位原折旧年限为准连续计算。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会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6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51,794.80 1,162,808.15 792,449.51 542,076.55 537,644.23
应收票据及应收 478,788.47 259,329.25 484,590.09 516,092.12 497,319.37
账款
其中:应收票据 351,516.05 197,112.57 291,759.33 417,771.76 416,412.75
应收账款 127,272.43 62,216.68 192,830.76 98,320.36 80,906.62
预付款项 60,539.28 48,899.66 49,544.04 42,663.34 42,401.88
应收利息 - - - 7,798.38 7,798.38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16,065.13 11,907.03 13,024.53 10,791.19 10,359.28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 - -
产
存货 151,793.73 111,133.47 155,916.70 123,988.82 123,743.47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8,374.36 48,815.22 18,230.30 5,580.46 5,530.45
流动资产合计 1,887,355.76 1,642,892.78 1,513,755.18 1,248,990.85 1,224,797.0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 - - 138.72 -
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长期应收款 4,512.99 4,395.55 2,091.19 - -
长期股权投资 45,692.91 42,134.58 42,611.16 39,921.02 39,921.02
投资性房地产 8.03 8.25 3.39 3.67 -
固定资产 2,871,254.12 2,853,925.79 2,413,777.97 2,225,722.46 2,188,010.87
在建工程 294,283.79 267,673.12 242,793.73 251,353.22 250,852.96
工程物资 - - - - -
项目 2019年6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固定资产清理 - - 2,364.35 2,547.48 2,461.56
无形资产 75,814.55 61,697.23 63,892.61 66,747.50 66,745.04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274.23 180.28 206.76 282.45 282.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087.99 14,164.55 13,626.58 5,940.02 5,154.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850.51 8,766.84 10,316.90 35,815.00 35,81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15,779.11 3,252,946.19 2,791,684.64 2,628,471.54 2,589,243.59
资产总计 5,203,134.87 4,895,838.97 4,305,439.82 3,877,462.39 3,814,040.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52,000.00 389,230.00 500,560.18 514,191.66 514,191.66
应付票据及应付 1,356,145.78 1,101,302.21 1,054,606.12 764,866.09 760,711.21
账款
预收款项 47,829.23 57,860.24 39,106.51 56,168.60 54,962.98
应付职工薪酬 73,841.30 78,510.92 70,312.81 136,497.68 135,508.05
应交税费 35,889.72 25,780.03 19,041.68 20,182.90 20,145.02
其他应付款 117,864.03 107,040.40 155,162.40 216,762.72 216,181.43
其中:应付利息 28,184.44 27,584.11 25,054.85 21,890.47 21,890.47
应付股利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145,420.00 96,080.00 73,900.00 98,042.55 98,042.55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80,000.00 281,525.28 1,216.32 1,155.53 1,155.53
流动负债合计 2,308,990.05 2,137,329.07 1,913,906.02 1,807,867.72 1,800,898.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8,240.00 133,860.00 54,860.00 85,960.00 85,960.00
应付债券 982,878.19 853,149.89 845,549.72 744,905.12 744,905.12
长期应付款 95,915.88 112,208.30 109,433.26 29,203.13 20,451.02
长期应付职工薪 - - - - -
酬
专项应付款 - - 4,733.34 - -
预计负债 157,166.16 157,368.21 - - -
递延收益 32,583.81 31,137.03 6,232.92 6,395.75 5,93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项目 2019年6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6,784.05 1,287,723.43 1,020,809.24 866,463.99 857,252.97
负债合计 3,635,774.10 3,425,052.50 2,934,715.26 2,674,331.72 2,658,151.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36,116.50 236,116.50 236,116.50 236,116.50 236,116.5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资本公积 306,983.14 294,547.55 279,345.55 356,045.04 332,258.99
专项储备 47,446.03 25,465.77 22,398.36 22,577.21 22,577.21
盈余公积 166,420.34 166,351.64 161,882.52 161,882.52 161,858.03
未分配利润 624,335.47 564,376.60 497,329.65 359,630.39 336,199.51
归属于母公司所 1,364,827.67 1,286,858.06 1,197,072.58 1,136,251.65 1,089,010.24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02,533.10 183,928.41 173,651.98 66,879.02 66,879.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67,360.77 1,470,786.47 1,370,724.56 1,203,130.67 1,155,889.25
负债和所有者权 5,203,134.87 4,895,838.97 4,305,439.82 3,877,462.39 3,814,040.66
益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一、营业总收入 1,222,144.53 2,015,341.99 2,074,150.24 1,536,215.45 1,471,279.46
其中:营业收入 1,222,144.53 2,015,341.99 2,074,150.24 1,536,215.45 1,471,279.46
利息收入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1,139,669.62 1,897,289.47 1,912,107.95 1,522,895.88 1,466,362.77
其中:营业成本 985,722.30 1,616,104.20 1,629,320.40 1,236,909.04 1,184,093.09
税金及附加 34,155.10 63,098.20 63,235.61 38,326.33 38,189.57
销售费用 9,295.66 18,168.48 19,025.07 15,125.98 14,453.71
管理费用 33,813.81 64,268.86 94,046.82 131,927.05 129,451.78
研发费用 10,762.60 31,711.75 - - -
财务费用 57,928.13 106,535.43 99,573.67 79,827.74 79,817.05
其中:利息费 65,058.76 110,911.56 99,088.50 - -
用
利息收入 7,966.09 8,543.65 7,384.80 - -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资产减值损失 - -2,597.45 6,906.38 20,779.74 20,357.57
信用减值损失 7,992.02 -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 -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3,782.18 3,601.64 4,032.54 65,938.13 65,938.13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 3,782.18 4,471.49 4,505.23 2,480.27 2,480.27
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 - - - 8,600.53 -
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 - - - - -
“-”号填列)
其他收益 565.06 653.11 1,949.04 - -
三、营业利润(亏 86,822.15 122,307.27 168,023.86 87,858.23 70,854.82
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87.19 4,880.78 3,656.13 2,221.43 10,758.64
减:营业外支出 664.16 3,236.16 5,443.54 4,473.75 4,388.96
四、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号 88,245.17 123,951.88 166,236.44 85,605.91 77,224.50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9,605.53 35,680.85 12,208.72 6,097.33 6,377.65
五、净利润(净亏 68,639.64 88,271.03 154,027.72 79,508.58 70,846.85
损以“-”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 9,098.43 16,754.96 16,328.24 -4,478.65 -4,478.65
归属于母公司股 59,541.22 71,516.07 137,699.49 83,987.23 75,325.50
东的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8,639.64 88,271.03 154,027.72 79,508.58 70,846.85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综合收益 9,098.43 71,516.07 137,699.49 83,987.23 -4,478.65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59,541.22 16,754.96 16,328.24 -4,478.65 75,325.50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2530 0.3029 0.5832 0.3557 0.3001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0.2530 0.3029 0.5832 0.3557 0.3001
益(元/股)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1,103,110.25 1,674,907.47 1,644,578.84 1,261,139.97 1,221,047.65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25,756.68 16,824.07 20,048.58 12,045.65 7,933.91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8,866.93 1,691,731.54 1,664,627.43 1,273,185.62 1,228,981.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319,001.70 248,995.91 227,771.34 253,463.58 225,662.96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416,604.30 845,773.05 829,964.64 447,960.95 438,361.44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8,469.46 273,162.23 282,833.92 167,707.49 166,363.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47,220.31 48,693.51 52,425.37 54,422.26 47,273.73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1,295.77 1,416,624.71 1,392,995.27 923,554.28 877,662.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7,571.16 275,106.82 271,632.16 349,631.34 351,319.42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77.5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223.85 4,948.07 2,481.97 2,309.26 2,309.26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 - 15.38 15.38
的现金净额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23,930.35 - -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288,767.92 367,870.36 285,066.11 341,963.29 339,365.81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8,991.77 372,818.43 311,555.99 344,287.93 341,690.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73,953.53 100,231.34 130,179.09 133,294.92 132,193.6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357,892.62 535,901.15 344,827.51 394,949.48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1,846.14 636,132.50 475,006.60 528,244.40 394,949.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42,854.37 -263,314.07 -163,450.61 -183,956.47 527,143.15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66.00 - 144,740.00 8,940.00 8,94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166.00 - 120,940.00 8,940.00 8,940.00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7,636.00 971,017.50 688,834.80 697,971.66 697,971.6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13,240.00 75,202.00 130,072.23 7,681.00 7,681.0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1,042.00 1,046,219.50 963,647.03 714,592.66 714,592.6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25,650.00 725,010.18 678,186.29 590,050.00 590,0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62,604.13 106,319.20 99,265.82 84,209.34 84,183.02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5,847.68 3,341.70 - -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61,038.80 24,416.00 100,589.12 109,231.90 109,231.9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9,292.92 855,745.37 878,041.24 783,491.24 783,464.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58,250.92 190,474.13 85,605.79 -68,898.57 -68,872.26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 - - - -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3,534.13 202,266.88 193,787.34 96,776.30 96,994.46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734,849.33 530,623.66 336,836.33 240,060.03 235,409.55
价物余额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641,315.20 732,890.55 530,623.66 336,836.33 332,404.01
价物余额
注:发行人2017年审计报告中部分科目的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与发行人2016年审计报告的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金额不符,系发行人于2017年6月和11月收购合并了5家子公司和分公司,对财务数据作了追溯调整所致。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分析引用的发行人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均以发行人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列示的期初余额及上期发生额为准,即调整后的数据。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6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35,840.15 1,150,545.30 790,806.27 530,227.8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66,672.45 261,132.68 474,348.88 499,254.79
其中:应收票据 343,506.99 193,445.39 288,043.08 416,402.75
应收账款 123,165.46 67,687.29 186,305.80 82,852.04
预付款项 63,709.48 55,309.06 47,895.66 59,382.25
应收利息 - - - 7,798.38
应收股利 - 4,200.00 - -
其他应收款 229,012.35 229,633.07 194,810.75 179,892.06
存货 124,292.21 89,634.36 141,167.29 115,426.64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26,239.02 43,261.95 14,543.82 4,267.13
流动资产合计 2,045,765.66 1,829,516.42 1,663,572.67 1,396,249.0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4,512.99 4,395.55 2,091.19 -
长期股权投资 275,838.42 264,966.39 264,815.41 181,574.90
项目 2019年6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投资性房地产 560.00 567.59 577.44 588.77
固定资产 2,331,292.00 2,345,261.21 1,938,162.64 1,832,249.09
在建工程 270,061.17 245,475.49 236,597.25 247,596.14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2,252.51 2,445.53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67,441.76 53,160.25 55,723.97 58,301.93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08.46 131.08 206.76 282.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63.50 10,017.45 10,584.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7,774.57 8,655.85 10,135.82 3,160.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69,352.88 2,932,630.86 2,521,147.63 2,326,199.11
资产总计 5,015,118.54 4,762,147.29 4,184,720.31 3,722,448.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1,500.00 378,430.00 488,560.18 504,191.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07,024.05 1,077,264.90 1,012,674.40 739,073.77
预收款项 44,092.79 55,466.65 41,979.23 55,009.57
应付职工薪酬 63,908.52 70,512.66 64,590.87 85,145.73
应交税费 29,876.54 17,835.78 8,436.60 13,899.00
其他应付款 121,354.83 98,706.79 148,323.87 279,792.03
其中:应付利息 28,184.44 27,584.11 25,054.85 21,890.47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9,100.00 87,880.00 65,500.00 92,482.55
其他流动负债 180,000.00 281,519.91 1,216.32 1,155.53
流动负债合计 2,216,856.74 2,067,616.68 1,831,281.47 1,770,749.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3,000.00 246,500.00 159,500.00 77,560.00
项目 2019年6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应付债券 982,878.19 853,149.89 845,549.72 744,905.12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75,730.93 91,757.92 89,733.26 20,451.0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140,201.59 - 3,804.72 -
预计负债 32,529.78 140,403.64 - -
递延收益 75,730.93 31,085.82 6,232.92 5,93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04,340.49 1,362,897.27 1,104,820.63 848,852.97
负债合计 3,621,197.23 3,430,513.95 2,936,102.09 2,619,602.8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36,116.50 236,116.50 236,116.50 236,116.5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资本公积 371,326.12 358,279.87 343,077.87 323,616.88
减:库存股 16,473.81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33,489.45 15,546.15 14,458.01 19,302.52
盈余公积 164,325.27 164,325.27 159,856.15 159,856.15
未分配利润 605,137.78 557,365.55 495,109.69 363,953.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93,921.31 1,331,633.34 1,248,618.21 1,102,845.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15,118.54 4,762,147.29 4,184,720.31 3,722,448.18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73,577.66 1,937,727.12 1,935,967.62 1,425,756.55
减:营业成本 893,265.89 1,618,238.53 1,582,130.31 1,190,739.06
税金及附加 28,773.47 54,679.03 54,267.62 32,875.51
销售费用 8,290.21 15,756.88 17,049.71 13,414.93
管理费用 24,227.18 46,458.38 71,968.30 106,500.44
研发费用 8,345.83 27,240.31 - -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财务费用 47,714.67 95,919.53 89,136.32 65,917.00
其中:利息费用 56,089.13 100,355.30 91,078.70 -
利息收入 7,873.51 8,521.44 7,338.66 -
信用减值损失 -6,984.21 - - -
资产减值损失 - -265.59 6,236.86 4,307.4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782.18 - -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 1,612.11 7,801.56 7,107.17 543.34
(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3,782.18 4,471.49 4,505.23 2,480.27
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 - 8,600.53
“-”号填列)
其他收益 565.06 653.11 1,934.51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60,323.43 88,154.71 124,220.19 21,145.99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63.78 2,982.34 2,675.36 1,660.88
减:营业外支出 439.84 2,385.73 4,747.30 4,059.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60,947.36 88,751.33 122,148.25 18,747.29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175.13 22,026.34 -9,008.1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47,772.24 66,724.98 131,156.37 18,747.29
“-”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47,772.24 66,724.98 131,156.37 18,747.29
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7,772.24 66,724.98 131,156.37 18,747.29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76,351.95 1,515,280.16 1,458,437.09 1,144,511.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26.99 14,304.86 15,175.48 -5,425.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7,778.95 1,529,585.03 1,473,612.57 1,139,085.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8,000.21 230,549.50 197,308.85 213,431.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75,284.55 773,845.58 727,352.91 379,523.9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9,280.94 221,304.94 225,945.06 139,081.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75.80 39,865.44 48,332.85 30,507.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2,641.49 1,265,565.47 1,198,939.67 762,544.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137.45 264,019.55 274,672.90 376,540.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0,197.5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3.85 4,948.07 2,481.97 2,309.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8,767.92 367,870.36 282,355.55 339,365.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8,991.77 372,818.43 315,035.08 341,675.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73,837.38 99,990.25 120,147.00 108,621.7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507.45 5,000.00 49,847.40 45,18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23,896.42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 357,892.62 535,901.15 338,941.18 394,949.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237.44 640,891.40 532,831.99 548,751.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245.67 -268,072.97 -217,796.91 -207,076.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0,636.00 960,217.50 801,834.80 679,971.6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40.00 75,202.00 130,072.23 6,68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3,876.00 1,035,419.50 931,907.03 686,652.6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87,550.00 709,050.18 662,626.29 572,39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1,596.28 106,252.63 96,411.21 82,003.3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451.35 24,416.00 25,902.69 108,231.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2,597.63 839,718.80 784,940.19 762,625.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721.63 195,700.70 146,966.84 -75,972.58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829.84 191,647.27 203,842.83 93,492.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0,627.70 528,980.42 325,137.59 231,645.5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6,797.86 720,627.70 528,980.42 325,137.59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重要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项目 企业名称 变更原因
2016年末合并范围
增 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增 河南平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限公司 投资设立
减 平顶山天安煤业三矿有限责任公司 处置子公司
减 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有限责任公司 处置子公司
减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处置子公司
2017年末合并范围
增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增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增 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增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矿洗煤厂
增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水总厂
增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英平煤投资管理合伙企 投资设立
业(有限合伙)
增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减 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子公司
减 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 重组小煤矿转清算
减 襄城县天晟煤业有限公司 重组小煤矿转清算
减 河南平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清算子公司
2018年末合并范围
增 平煤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减 平煤哈密矿业有限公司 注销
2019年6月末合并范围
增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2019年半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总资产(亿元) 520.31 489.58 430.54 387.75
总负债(亿元) 363.58 342.51 293.47 267.43
全部债务(亿元) 287.90 240.38 215.77 190.24
所有者权益(亿元) 156.74 147.08 137.07 120.31
营业总收入(亿元) 122.21 201.53 207.42 153.62
利润总额(亿元) 8.82 12.40 16.62 8.56
净利润(亿元) 6.86 8.83 15.4 7.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5.95 7.15 13.77 8.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 5.85 7.08 13.58 1.08
者的净利润(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20.76 27.51 27.16 34.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4.29 -26.33 -16.35 -1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5.83 19.05 8.56 -6.89
流动比率(倍) 0.82 0.77 0.79 0.69
速动比率(倍) 0.75 0.72 0.71 0.62
资产负债率(%) 69.88 69.96 68.16 68.97
债务资本比率(%) 64.75 62.04 61.15 61.26
营业毛利率(%) 19.34 19.81 21.45 19.48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年) 3.04 5.11 6.48 4.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 4.52 5.78 11.65 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3.85 5.74 11.72 1.10
收益率(%/年)
EBITDA(亿元) 22.58 45.43 41.01 26.13
EBITDA全部债务比(倍/年) 0.08 0.19 0.19 0.14
EBITDA利息倍数(倍) 3.17 3.94 4.12 2.9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2.90 15.80 14.25 13.68
存货周转率(次/年) 7.50 12.10 11.64 11.28
注:
1)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的有息债项+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 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 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7)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 期待摊费用摊销);
8)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 化利息);
1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申请本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债券。
二、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依据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的公司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债务性质 债务金额 到期日 以募集资金
偿还金额
1 平煤股份 建设银行 银行承兑汇票 3.40 2019.11.24 3.00
2 平煤股份 建设银行 银行承兑汇票 3.00 2019.11.30 3.00
合计 6.40 6.00
公司将根据实际还本付息时间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及节省成本的原则,灵活安排资金偿还债务。如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与债务回售或到期时间不匹配,公司将运用自有资金偿还已到期的债务,募集资金到账后与已偿还债务对应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其他到期债务。
三、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2013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66号文核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45亿元的公司债券,该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且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摘要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和支出活动,均必须通过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划转,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会用于转借他人,不会用于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五、本期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假设发行人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6亿元,则募集资金运用对于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表:
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债券发行前 债券发行后(模拟)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合计 1,642,892.78 1,642,892.78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52,946.19 3,252,946.19 0.00
资产总计 4,895,838.97 4,895,838.97 0.00
流动负债合计 2,137,329.07 2,077,329.07 -6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7,723.43 1,347,723.43 60,000.00
其中:应付债券 853,149.89 913,149.89 60,000.00
负债合计 3,425,052.50 3,425,052.50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70,786.47 1,470,786.47 0.00
资产负债率(%) 69.96 69.96 不变
流动比率 0.77 0.79 提高0.02
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 37.60 39.35 提高1.75%
(%)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保持不变。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由37.60%提高到39.35%,提高1.75%,进一步优化了发行人的债务结构。
(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以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从债券发行前的0.77增加至0.79,比率小幅提升,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加强。
(三)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公司通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未来贷款利率变动带来的财务风险,降低发行人的综合资金成本。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发行人2016-2018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
联系人:许尽峰
联系电话:0375-2749515
传真:0375-2726426
(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1号楼23层
联系人:高玲芳、王刘振、杨罗军、徐凯、许琛
联系电话:021-50581985
传真:021-50587770
此外,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录发行人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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