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ong Daniel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固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固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固新能”)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阳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为包头固新能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相关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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